关于公布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

教高〔2018〕343号

2018-05-14 11:1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1066号)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核,经我厅审核,现将考核合格的安阳师范学院熊晶等156名教师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现予以公布,并就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高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有关考核工作要求,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切实发挥青年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受资助培养的青年骨干教师,严格按照我厅和学校工作要求,在规定的三年培养期内,高质量完成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目标任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期间须以第一作者完成和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字样。
  三、我厅将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完成效果较差的学校减少或取消申报名额。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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