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175
    • 生成日期:2018-05-04 11:13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技装〔2018〕288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4 11:13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单位(学校):
  实践教育活动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为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开展实践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广大任课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省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实践活动课教师,中小学校实践活动课教师。
  二、评选要求
  1、参评实践活动课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要求为基本依据,以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为导向,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2、参评实践活动课必须由教师本人自主选题、设计和创作, 内容形式不限,鼓励教师原创性教学设计。
  3、参评的实践活动课要与新课程改革的内容相符合。参评课在设计上要突出实践性、科学性和创新性,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4、参评实践活动课必须经县(市)区、省辖市逐级评选推荐。参加过往届评选并获奖的实践活动课不再参加评选。
  三、奖次设定及比例
  实践教育活动优质课评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实践活动课的5%、10%、20%;对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可在其奖励证书上注明辅导教师的名字(限1名)。
  四、评选办法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和惯例,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仍由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河南省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各地推荐的实践活动课进行评审。具体评选工作由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2、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条件、程序、结果公开。参评实践活动课每节课授课时间不超过40分钟。
  3、中小学实践教育优质课评选程序:
  (1)各县(市)、区进行初评。
  (2)各省辖市在县、区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市级评选。
  (3)各省辖市把市级评选情况(分一、二、三等奖)推荐上报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进行省级评选。
  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于6月30日前按照附件要求将本地评选情况(纸质表格、电子表格)统一报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焦金熠  郭震  联系电话:0371-66361963 ;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认真、广泛地组织开展评选活动。要积极鼓励广大教师上好实践课,争创优质课、示范课,不断提高实践活动课的质量;要督促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校在各方面为参评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为参评教师上好实践活动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优中选优,确保质量。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