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打造多元化办学格局 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
2018-03-30 14:21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近年来,新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工作,出台优惠政策,创优发展环境,创新办学机制,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形成了政策宽松、事业繁荣、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民办教育发展新局面。
一、树立政策导向,把民办教育纳入事业发展全局
新野县委、县政府把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为实施“教育强县”战略的重要内容,把教育增量的适度空间留给民办教育。该县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民办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出台了《新野县发展民办教育若干意见》,明确了县域民办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学校规划方面,由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民办学校办学规模、服务区域进行选址,坚持“一次规划到位、分步实施”,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确定项目投资、学校规模、建设进度、完成时限等。土地供应方面,原则上以行政划拨或协议出让的方式,由国土部门按照有关政策,研究学校建设用地供应办法,分期分批做好用地报批工作。学校建设方面,对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实行“打捆”收取。公办教师配备方面,对于总投资超亿元的民办学校,按教师编制总额60%的比例配备公办教师。上级政策落实方面,学校公用经费、“两免一补”、学生资助等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二、创新办学机制,探索多样化办学模式
该县积极开展合作办学和教育招商引资工作,广泛吸纳县内外资本投资教育事业。
积极探索公办民助办学模式。2014年对生源匮乏的芦庄小学进行改制,吸收社会投资2000万元,在该校原址新建了一所高标准的寄宿制小学——文府曙光学校。改制后,学校不仅对芦庄村籍学生实行免费教育,而且缓解了城区大班额难题,在校学生由原来的不足100人增加到现在的2000余人。
努力实践民办公助办学模式。2016年将原民办初中——文府书院改办为寄宿制小学,采取社会投资、政府参与管理模式,实行低收费、非营利,满足辖区学生就近入学需求,目前该校在校学生达1900余人。
积极招商引资,支持民办教育做大做强。2014年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江苏资金2.7亿元,划拨土地300亩,在县城汉华街道高标准建设了春晖学校和明德双语学校2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2015年分别引进资金1000万元、1900万元、2000万元,在新甸铺镇、王集镇和城区新建了3所民办寄宿制小学。2016年引进资金1.2亿元、划拨土地150亩,在上港乡新建了文府高中。
三、建立帮扶机制,提高民办学校师资水平
加大扶持力度。每年分批为民办学校配备公办教师,2014年以来,累计为民办学校配备公办教师235人。
完善保障机制。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教育科研、评先表优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建立结对帮扶制度。积极开展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结对帮扶活动,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送课,民办学校教师到公办学校观摩学习研讨,提高了民办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民办学校交流活动,举办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暨学校管理观摩研讨会、新野县民办学校校长论坛等,提高了民办学校的队伍素质。
四、强化学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该县不断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成立了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管理的意见》,完善了民办教育各项管理制度,实施业务统一管理和办学属地管理,实现了全覆盖、无盲区。制订民办教育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远期有目标、阶段有重点、定期有督查、年度有考核。严把民办学校审批关,严格按照规定的办学标准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防范办学风险,建立了民办学校诚信办学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公示制度等;严格按照《南阳市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强化年审工作,使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更为规范,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新野县社会力量的办学热情不断高涨,民办教育所占份额不断提高。全县民办学校(幼儿园)达67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小学22所、幼儿园40所,占公办学校总数的20.8%;在校学生(幼儿)36062人,占公办学校在校学生总数的35.2%;民办学校在职教师2094人,占全县公办教师总数的32.3%。
(南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