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169
    • 生成日期:2018-05-02 09:43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职成〔2018〕298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2 09:43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省属高等学校中专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现就2018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一)项目内容。2018年不设《立项指南》。研究内容应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某一方面存在的某一现象或问题,结合研究者自身工作实际和特长开展研究。支持和鼓励针对某一问题进行持续、深入的贯通式实证研究。
  (二)项目类型。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拟立项1-2项)、重点项目(拟立项不超过30项。含委托项目:主要针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制度化建设)、规划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等。
  二、项目评审
  (一)初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级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研究机构(以下统称申报单位),以及其他职业教育相关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项目的初审和上报。各申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并形成书面初审意见,论证会情况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评审。省教育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参考各申报单位初审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匿名评审制度。对于申报单位申报的规划项目、青年教师项目原则上予以立项,对于评审通过的拟立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省教育厅将组织公开答辩评审,由主持人进行现场答辩。
  立项项目研究时间根据研究实际确定,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三)经费。省级职教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等优秀项目的实施。各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所有立项项目都要给予必要的条件和经费支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报送数量。重大项目每申报单位限报1项(曾获结项优秀项目者方可申报)。其他项目每省辖市限报10项、省直管县(市)限报4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及省级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研究机构限报5项,省属高等学校中专部、行业、企业及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一般不超过2项。其中,校级领导申报不超过30%,青年教师项目比例约为30%,拟推荐重点项目1项(曾获结项优秀项目的申报单位可申报2项)。
  结项中曾获优秀项目1-2项的单位可增加申报1项; 获优秀项目3项的单位可增加申报2项;获得优秀项目的主持人申报优先立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主持人申报直接立项;参加过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专题培训的人员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已列入其他举办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省职教教改项目但未结项者不能申报;不支持以编译著作、教材、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目的的研究。
  2.主持人要求。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负责研究的方案设计、调研论证、研究实施、总结评价、实践应用、经费使用等工作。青年教师项目的主持人应在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个主持人只能主持1个立项项目。科研院所研究者和行业、企业人员等均可申报。
  3.参研人员要求。每项目参研人员限6人(不含主持人)。参研人员不得同时参与超过2个项目。鼓励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项目研究。
  (二)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内容与程序(见附件1)。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5月21日-23日
  报送地点:河南省工业学校办公楼406室(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真真(负责政策咨询)  0371-69691878
  王聪兴(负责纸质材料)  0371-63323940
  王会莉(负责网上申报咨询)  0371-65900971
  电子邮箱:henanzhijiao@126.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