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公布《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166
    • 生成日期:2018-04-27 11:24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办秘〔2018〕219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7 11:24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公布《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开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 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便民服务事项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145 号)有关部署,在充分征求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教育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事项内容。各处室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把《目录》所列事项作为向全社会公开的底线,按时、按要求逐条公开各项内容,确保不遗漏、不延误、不打折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公开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二、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各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目录》所列事项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及时总结需要变更的内容,并按照我厅统一安排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各处室在做好《目录》各项内容主
  动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并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优化公开平台渠道。各处室要把教育厅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本处室内容建设,加大更新维护力度。同时,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在发挥新媒体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公开实效。
  下一步,依据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厅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将围绕《目录》公开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请各处室积极推进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