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2018-04-26 11:2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2018年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
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精神,经个人申报、有关高等学校初评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共遴选产生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62项,其中,一等奖21项、二等奖41项;同时,从历届成果中评选出10项推荐至教育部参评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内容等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厅评审委员会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评审委员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和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吕  康  电话(传真):0371—6969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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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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