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学前第三期行动计划

2018-04-24 17:1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近日,洛阳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联合印发《洛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优先发展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的精神。《计划》指出到2020年,洛阳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将达到90.5%,普惠性资源覆盖率稳定在86%左右,“公益普惠、优质均衡、具有洛阳特色”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统筹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需要,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区域教育专项规划和幼儿园建设标准,结合城镇发展、人口增长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结合居住区规划合理布点,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规模,保证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制订分年度公办幼儿园建设方案,并将年度建设任务纳入政府民生工程。落实每个县(市、区)城区至少举办3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的要求,通过新建、扩建或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因各种原因停办、闲置的教育资源,加快建成一批城区公办幼儿园。落实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到2020年,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

  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研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并积极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园比例,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持续做好小区配建幼儿园移交工作。落实住宅项目配建幼儿园政策,实现城镇每5000人左右设置1所6个班的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成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给当地政府举办成公办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鼓励举办特殊教育幼儿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幼儿园或学前班(部)。到2020年,实现每个县(市、区)有1至2所幼儿园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洛阳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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