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150
    • 生成日期:2018-04-20 10:26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体卫艺〔2018〕246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0 10:26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7〕76号)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使大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知识,提升身体素质,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服务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现就做好2018年大学生军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的重要性。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报效国家和服务社会的基本素质,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国家竞争力。强化学生军事训练,按规定有计划地让普通高校学生掌握必备的军事知识、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以及综合素质,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后备兵员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对于加快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人才资源强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军事训练,可以帮助学生增强组织性、纪律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磨练意志品质,激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各高校要把学生军事训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日程。
  二、认真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各学校要把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严格落实大纲规定的教学学时和学分,并将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试成绩载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各高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规定的训练内容,集中2-3周的时间,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军事技能训练,保证训练时间,确保训练效果。各高校要充分考虑当前形势下军训工作中的困难,尽量避开学校开学期间新生军训的高峰,实施错峰施训。
  三、积极开展军事理论课教学。军事理论课教学是学生军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加强军事课师资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军事教师;加强军事理论课程建设,实施规范化课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积极组织军事理论课教师参加培训、学习和竞赛评比活动;认真落实《大纲》规定的36学时要求,充实教学内容,坚持课堂教学和教师面授在军事理论教学中的主渠道作用,重视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和慕课、微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课程在教学中的应用和管理,改进教学手段,进一步提高军事理论课程教学质量。
  四、强化军训安全意识,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集中训练期间,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建立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查堵各种隐患和漏洞,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杜绝违规开展学生军训商业化运营和市场化运作,积极与帮训部队沟通协作,严密组织,做到科学施训。各学校要注重加强学生军训舆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政治纪律,严防不良炒作。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学生军训政策、经验和做法的正面宣传。注重发挥校园网、手机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贴近学生、时效性强的特点,通过多手段、多渠道积极引导,进一步扩大学生军训的社会影响,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生军训的良好氛围。
  请各高校根据招生计划认真填报军训计划表(见附件),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扫描件和表格电子版于4月30日前报指定邮箱。联系人:高根立;联系电话:0371-69691753;邮箱:gaogenli@haedu.gov.cn。请驻地在郑州市以外的高校同时将军训计划报当地省辖市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