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举办第四届“经典照亮人生”诵读比赛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148
    • 生成日期:2018-04-18 09:43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语用〔2018〕243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第四届“经典照亮人生”诵读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8 09:43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第四届“经典照亮人生”诵读比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高校,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7〕51号),决定举办第四届“经典照亮人生”诵读比赛。本次比赛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郑州师范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的重要手段。通过举办经典诵读比赛,让广大师生从中国历代名家名篇中提炼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赋予时代新内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真正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通过比赛,彰显中华语言与文化魅力,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人文素养。
  二、活动时间
  2018年4月至6月。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本次经典诵读比赛,要求把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把理论和自身实践结合起来,既有对经典的演绎,又有自己的阐释,健康向上、观点鲜明。小学生组推荐以经典文化中的名句、名段为主,中学生组推荐以耳熟能详的名篇为主,高校学生组、外国留学生组和教师组可适当扩大选材范围。
  诵读形式分为个人诵读和集体诵读,个人诵读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中等职业学校)、高校学生组(含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组和教师组,个人诵读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加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集体诵读不分组别,可以穿插舞蹈、吟唱、书法等其他艺术样式,以进一步提升诗文诵读的艺术表现力,人数不少于6人。每个参赛节目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四、活动步骤
  (一)初赛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内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和教师选择经典诗文篇目进行学习和朗诵。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高等学校、直属学校应于2018年5月31日前组织各组别进行初赛。
  (二)复赛
  复赛采用视频评比的方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视频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
  (三)决赛及汇演
  个人诵读节目各组别的前五名选手,将参加在郑州师范学院举行的决赛和汇演,选手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送要求
  (一)个人诵读节目
  省辖市每组选送三个节目,省直管县(市)、省属高校和厅直属学校每组选送一个节目。各省辖市可报送一个高校学生组节目。
  (二)集体诵读节目
  集体诵读节目不分组别,省辖市报送三个节目,省直管县(市)、省属高校和厅直属学校报送一个节目。
  (三)指导教师
  每个诵读节目最多可报两名指导教师。
  (四)节目视频
  每个节目一个视频文件,文件名注明选手单位、姓名、节目名称(视频内不得出现选手单位和姓名),每组一个文件夹,注明组别。节目视频和参赛报名表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属高校、厅直属学校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视频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六、比赛奖项设置
  诵读活动由专家评委评出各组别一、二、三等奖,一、二等奖的辅导老师相应获得最佳辅导奖和优秀辅导奖。一等奖选手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高校和直属学校获优秀组织奖。
  七、联系方式
  诵读比赛指定邮箱:jdzlrs2018@163.com 
  郑州师范学院语委办 蒋喆 电话:0371-65502695,13733168200
  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 李伟民 电话:0371-69691759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