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多举措促进民办教育“再提升”
2018-04-17 17:45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今年以来,鹿邑县以安全稳定为前提,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提升质量为目标,“抓、保、强、促”推动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抓”规范。今年以来,按照鹿邑县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鹿邑县无证办学专项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鹿邑县教体局联合住建、国土、消防、食品药监等相关部门成立规范整顿审核小组,在各乡镇(办事处)政府和中心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对全县排查出无证办学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根据土地性质、办园条件、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办学办园要求,依法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规范整顿、审核验收,对验收不通过的坚决予以取缔,进行在园学生分流。
二是“保”安全。年前,召开全县民办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民办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台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民办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对民办学校不符合标准的接送学生车辆严肃查处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强”素质。举办民办学校法人、校长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法人、校长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建立民办学校教师聘用、人事代理和备案制度,督促民办学校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全县教师培训体系。
四是“促”质量。以民办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为重点,通过常规督查、专项检查、定期指导、年终考核等形式,促使民办教育办学上水平、上台阶。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的新课改培训与指导、教学视导、集中听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同评同奖,极大的提高了民办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鹿邑县教体局 刘旭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