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李波、程永华任职的通知
2018-04-16 17:33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李波、程永华任职的通知
豫政任〔2018〕93号
平顶山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李波、程永华(女)为平顶山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
相关文章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王北生等9人职务任免的通知2013-03-04 11:21:24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任献青任职的通知2025-03-21 16:11:13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任献青任职的通知2025-03-21 16:18:59
- 全省师生同上“豫言豫行”主题直播思政大课2024-01-30 15:19:56
- 全省师生同上“豫言豫行”主题直播思政大课2024-01-30 15: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