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举办2018年河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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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135
- 生成日期:2018-04-09 10:57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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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体卫艺〔2018〕214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2018年河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09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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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体育局
关于举办2018年河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新乡市、信阳市、焦作市、许昌市、济源市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我省将积极开展校园足球选拔性竞赛活动,推动校园足球训练竞赛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2018年4月27日至5月1在洛阳市举办河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结合本地校园足球竞赛活动,精心组织市级夏令营选拔活动,按照2018年河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程(见附件)的要求,选拔优秀学生组成代表团参加2018年河南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
二、请洛阳市教育局及相关承办学校要抓紧做好2018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积极协助省校足办和夏令营专家组做好营区的比赛、训练和运动员选拔工作,确保夏令营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三、请承办单位抓紧做好营区的食宿、交通、接待、安全等工作预案,并加强开营期间的安全管理与教育,特别是要做好食品安全和疾病预防工作,确保夏令营各项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
附件:1.2018年河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程
2.2018年河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竞赛有关要求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体育局
2018年4月4日
附件1
2018年河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程
一、活动名称
2018年河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
二、主办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洛阳市教育局
四、活动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18年4月27日—5月1日。
(二)地点:洛阳市东方二中。
五、活动分组
共3个营区,11个组别,分别是:
(一)小学营区:混合组、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二)初中营区: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三)高中营区:男子组、女子组。
六、活动内容
(一)足球技能测试与竞赛。根据营区活动日程,各代表团在训练指导专家组的带领下进行足球技能的测试,并与营区其他代表团球队进行交流比赛。
(二)运动员选拔。运动员选拔专家组结合训练、比赛和测试情况,对参加夏令营的运动员进行足球技能、体能、实战能力和素质评价,从中选拔优秀运动员组成河南省最佳阵容参加全国夏令营分营活动。
七、参加人员
参加2018年河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的省直辖市,以获得2017年河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前两名和2017年河南省校园足球“省长杯”暨河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足球锦标赛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前四名学校所在地市(前四名中如果有重复的地市,参加地市按比赛名次顺延)为参考依据,组成代表团参加。
(一)小学营区
小学混合组:郑州、开封、洛阳、济源。
小学男子甲组:郑州、洛阳、许昌、济源。
小学男子乙组:郑州、洛阳、许昌、济源。
小学女子甲组:郑州、开封、洛阳、信阳。
小学女子乙组:郑州、洛阳、信阳、许昌。
(二)初中营区
初中男子甲组:郑州、洛阳、信阳、焦作。
初中男子乙组:郑州、开封、洛阳、信阳。
初中女子甲组:郑州、洛阳、新乡、济源。
初中女子乙组:郑州、洛阳、新乡、济源。
(三)高中营区
高中男子组:郑州、洛阳、济源、省实验中学。
高中女子组:郑州、洛阳、新乡、济源。
八、运动员资格、审查
(一)基本条件
凡具有学籍的小学、初中阶段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经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二)年龄限制
小学混合组: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间出生;
小学甲组: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间出生;
小学乙组: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间出生;
初中甲组: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间出生;
初中乙组:2003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间出生。
高中组:199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间出生。
(三)资格审查。各代表团要切实把关,确保运动员身份的真实性,一旦出现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情况,经省校足办调查核实后将严肃处理。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赛制。夏令营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小学混合组进行5人制比赛,小学其他组进行8人制比赛,初中组、高中组进行11人制比赛。
(二)2018年河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竞赛活动有关要求见附件2。
十、奖励办法
依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则与运动员等级认定的通知》精神:
(一)入选河南省夏令营最佳阵容的运动员将获得颁发的证书。具有参加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分营活动的后备资格。最佳阵容人数为小学混合组10人(其中女子运动员不得少于3人),小学其他各组16人,初中各组22人,高中各组22人。小学组同一学校的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3人,初中组和高中组同一学校的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4人。
(二)夏令营等级运动员评定
1.小学组:夏令营选拔出的各组别最佳阵容运动员74人将获得参加全国分营区夏令营资格,并授予国家三级运动员称号。
2.初中组:夏令营选拔出的各组别最佳阵容运动员88人将获得参加全国分营区夏令营资格,并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
3.高中组:夏令营选拔出的各组别最佳阵容运动员44人将获得参加全国分营区夏令营资格,并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
(三)入选最佳阵容运动员相关要求
1.夏令营所有阶段选拔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上各队所有上场队员时间均等。所有选拔专家均进行公示,选拔标准公开。选拔结果在选拔结束一周内向社会公布。
2.根据2018年河南省校园足球活动安排情况,入选最佳阵容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全国夏令营分营以及总营的活动,不得再参加2018年河南省校园足球“省长杯”暨河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足球锦标赛。否则,取消授予运动员等级资格。
(四)夏令营从参加活动的教练员中评选优秀教练员,评选的优秀教练员人数为22人。同时获得带队参加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分营活动的主教练候选人资格。
(五)检查与监督
夏令营活动期间设纪律监察委员会,负责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健全赛风赛纪监督、检查、问责等制度和措施,对违纪违规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惩处一起。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代表团可报领队1人,小学混合组运动员限报8人(其中女子运动员不得少于3人),小学其他组每队限报10人,初中组每队限报14人,高中组每队限报16人。各组别均可报1名随队教练员。
2.各市登录河南省校园足球管理平台报名系统(http://henan.yioks.cn/camp),按规定完成注册、填写并打印报名表(附件3、4、5)。报名表要加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在4月15日前将扫描件发至省校足办和营区联系人。(省校足办联系人:赵亚男,电话:13253660002,邮箱:hnsxzbjs@163.com)。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不得补报。
(二)报到
1.参加2018年河南省校园足球夏令营的各代表团于4月27日18:00前在洛阳市东方二中报到(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26号)。
营区联系人:邵 华,电话:15538850101
孙 浩,电话:13503886364
传 真:0379-64212074
2. 各代表团报到时按照要求向营区组委会提交所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运动员学籍证明和身体健康证明,否则不得参营。
十二、赛风赛纪、安全管理
(一)各代表团要严格遵守夏令营的各项管理规定,树立校园足球活动的良好风气。对于违反赛风赛纪的运动队(员)、教练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加夏令营资格。
(二)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活动期间的安全与卫生防疫教育工作,强化代表团成员的安全与卫生防疫意识,切实做好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三)承办单位要加强对代表团成员的人身、饮食安全及疾病预防教育,重视食品饮水的卫生与安全,做好医疗、安保等保障工作,确保夏令营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
十三、有关人员选派
(一)裁判长、裁判员、专家组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由省校足办选派。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营区相关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并报省校足办备案。
十四、经费
(一)各代表团参加夏令营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解决。
(二)裁判长、裁判员、专家组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8年河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竞赛有关要求
一、比赛规则
按照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和《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用球
小学混合组比赛使用4号足球,其他各组比赛均使用5号足球,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
三、运动员装备
各代表团须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佩戴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运动员必须穿带足球鞋(小学混合组必须为帆布鞋,其他组别可为皮面软底胶钉鞋)和护腿板。
四、比赛时间
11人制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8人制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5人制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五、换人规定
11人制和8人制比赛不限换人次数,被替换下场队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5人制比赛不限换人次数,被替换下场队员可以重新被换上场,未填报的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六、名次决定办法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之间净胜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之间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比赛中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等队比赛中获得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8.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