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教发规〔2018〕176号

2018-04-02 10:0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2017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已经省教育厅研究同意,并报教育部审核批准,现予发布并作如下说明。
  一、《公报》指标按学年度统计,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二、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三、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四、小学(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初中)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初中)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
  五、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七、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完全中学的学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其中,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
  八、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技和中师)、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九、按惯例中等职业教育中技工学校有关数据采用2016年数据,其中,校数、学生数和教职工数均含技工学校,办学条件不含。
  十、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十一、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仅含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不含研究生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专科班学生数。
  十二、按照教育部现行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学校因升格、转设等原因变更名称,学校土地证、房权证等办学条件证件尚未过户到位的,办学条件按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进行统计。
  附件:2017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3月15日
  附  件
  2017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综合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机构)5.58万所,教育人口2820.93万人,其中,在校生2659.62万人,教职工161.31万人,教育人口占总人口的26.15%。
  二、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幼儿园2.06万所,离园幼儿158.87万人,入园幼儿151.62万人,在园幼儿424.93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6.45%。
  幼儿园教职工33.23万人,其中,园长2.48万人。专任教师19.78万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71.70%。幼儿园占地6.85万亩,校舍建筑面积2308.24万平方米,藏书2438.52万册。
  三、义务教育
  全省共有义务教育学校2.49万所,在校生1411.22万人,教职工86.6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80.62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4.26%。
  小学2.04万所,另有教学点1.29万个,毕业生150.31万人,招生172.38万人,在校生982.06万人,预计毕业生159.07万人。共有26.76万个班,其中,大班3.65万个(占13.61%),超大班1.27万个(占4.75%)。小学学校教职工51.7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8.86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9%,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4.55%。生师比18.63:1。另有代课教师3.49万人,兼任教师0.16万人。
  普通初中4515所,毕业生132.29万人,招生149.45万人,在校生429.16万人,预计毕业生134.35万人。共有8.20万个班,其中,大班2.42万个(占29.56%),超大班0.86万个(占10.49%)。
  初中学校教职工34.9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1.76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60%,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77.43%。生师比13.51:1。普通中学另有代课教师1.75万人,兼任教师0.13万人。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校生75.75万人,其中,小学53.45万人,初中22.30万人,随迁子女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5.37%。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222.41万人,其中,小学154.19万人,初中68.22万人。农村留守儿童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5.76%。
  全省小学和初中学校占地分别为32.17万亩和18.85万亩,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6641.59万平方米和5133.2万平方米,藏书分别为1818586.90万册和12389.81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为675221.63万元和489588.29万元。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1602所,招生123.84万人,在校生338.72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61%。
  普通高中813所,毕业生63.14万人,招生70.97万人,在校生205.49万人,预计毕业生66.21万人。共有3.26万个班,其中,大班2.22万个(占68.35%),超大班1.27万个(占38.87%)。普通高中学校教职工16.4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4.45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7.56%,具有研究生学历所占比例9.08%。生师比14.22:1。普通高中学校占地9.29万亩,校舍建筑面积3051.05万平方米,藏书3519.3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249201.97万元。
  全省独立设置中等职业学校789所。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40.38万人,招生52.87万人,在校生133.23万人。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阶段的比例为42.69%和39.33%。教职工7.9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6.38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0.2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总数8.48%。中等职业学校产权(下同)占地4.64万亩,校舍建筑面积1499.46平方米,藏书2107.5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335481.73万元。
  五、特殊教育
  全省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148所,残疾儿童毕业人数0.21万人,招收残疾儿童0.65万人,在校残疾儿童3.07万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0.4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38万人,接受特教专业培训的占73.36%。特殊教育学校占地1812.14亩,校舍建筑面积59.96万平方米,藏书54.39万册。
  六、高等教育
  郑州大学入选全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入选一流建设学科;河南大学入选全国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生物学入选一流建设学科。
  全省研究生培养机构27处;普通高等学校134所,其中,本科院校55所,高职(高专)院校79所;成人高等学校11所。
  全省有博士学位授权普通高等学校9所,硕士学位授权普通高等学校19所;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53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73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学科35个,其中优势学科10个,特色学科(群)25个;拥有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268个,二级学科省重点学科100个。依托高校建设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4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6个。
  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1.78%。
  全省研究生毕业1.29万人(其中博士生318人),招生1.84万人(其中博士生648人),在学研究生4.48万人(其中博士生2345人),预计毕业生1.41万人(其中博士生836人)。普通本专科毕业生50.41万人,本专科分别为25.38万人和25.03万人,本专科之比为5.03:4.97;招生63.57万人,本专科分别为29.78万人和33.79万人,本专科之比为4.69:5.31;在校生200.47万人,本专科分别为107.71万人和92.76万人,本专科之比为5.37:4.63;预计毕业生57.06万人,本专科分别为26.76万人和30.30万人,本专科之比为4.69:5.31。普通高校校均规模由14513人增加到14935人,其中,本科院校校均规模24235人,高职(高专)院校校均规模8460人。
  在我省高校工作的两院院士10人(不含双聘院士)。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14.5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0.84万人。生师比18.45:1。专任教师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69万人(其中正高级8826人),占总数34.03%。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5.95万人(其中博士生16439人),占总数54.89%。硕士及以上学位7.37万人(其中博士学位17026人),占总数67.95%。
  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产权(下同)占地面积16.62万亩,校舍建筑面积5920.64万平方米,图书藏量1.64亿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9.03亿元。
  成人本专科毕业生15.92万人,招生12.50万人,在校生28.22万人,预计毕业生 12.47万人。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0.1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11万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11人,占总数的28.17%;硕士及以上学历152人,占总数的13.77%;硕士及以上学位262人,占总数23.73%。
  七、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省高等学校举办的各类成人非学历教育结业人数32.34万人次,注册学生32.43万人次。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结业人数33.36万人次,注册学生18.13万人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0.71万所,结业学生216.07万人次,注册学生207.26万人次,教职工1.4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88万人。成人中学73所,结业人数4.26万人次,注册学生4.32万人次,教职工0.0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03万人。成人小学1161所,结业生24.84万人次,注册学生23.82万人次,教职工0.2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17万人。全省共扫除文盲0.29万人次,扫盲班教职工0.01万人,其中扫盲专任教师0.01万人。
  八、民办教育
  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9277所,在校生总数617.87万人,教职工总数48.41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6183所,在园幼儿287.24万人;民办小学1807所,在校生143.96万人;民办普通初中801所,在校生80.92万人;民办普通高中263所,在校生36.78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86所,在校生23.30万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37所(其中,本科17所,专科20所);普通本专科在校生45.66万人,占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22.82%,其中,本科27.92万人,专科17.7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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