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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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18-03-29 13:51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师〔2018〕187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9 13:51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
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要求,现就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8年我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含涉及基础教育类,下同)推荐范围:在我省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开展的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等项目所培育的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教育教学成果,教育部及我省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
  二、评审名额
  2018年拟评选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6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40项。各高校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见附件1。
  三、成果要求
  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省或者省辖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由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评向省教育厅推荐,教育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提出的申请。
  (二)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单位,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个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三)退休人员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一直从事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五、成果推荐
  (一)各高校受理申报成果,须先行开展评选,保证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在教育厅下达的限额范围内择优并排序推荐,超额推荐不予受理。各高校在推荐中要根据相关要求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
  (二)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由一线教师主持完成的成果原则上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其中,申报教学成果团队来自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的40%。
  六、成果评审
  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评审工作。成果评审采用会议评审方式,以审阅申报材料、视频或现场答辩和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在听取评审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投票须有五分之四以上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投票方有效。二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一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推荐国家级基础教育成果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七、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
  省教育厅将依据2018年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择优选择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成果向教育部进行推荐。
  2016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13、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且成果内容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可以直接申报参加此次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有申报意向的高校需填写《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报送汇总表》、《2018 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同步进行报送。填报说明及相关要求请查询《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文件。
  八、异议处理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报送的教师教育教学成果推荐材料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需在公示时间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评审委员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处理。
  九、材料报送
  (一)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需提交《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2)、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及填报事宜的说明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真实、规范。
  (二)申报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成果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8〕135号)成果条件要求进行申报,并填写《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涉及基础教育类)》(见附件3)。
  (三)各高校要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填写《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4月13日前将汇总表、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18房间(邮寄请用EMS),邮编:450018
  联系人:吕康   电话(传真):0371-69691798
  E-mail:24295376@163.com
  十、其他
  各高校报送每一项研究成果,均须按如下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1.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表格。
  2.撰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8000字。
  3.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为便于网络申报,上述3项文字材料要用计算机录入(小四号字体),电子档为PDF格式,不得剪贴。需签字的必须亲笔签名。同时,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
  4.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上述1-4项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同时,1-5项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1张(不超过500M)。
  除上述材料外,教育厅不再接收其它材料。如确有反映成果水平的其它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的网站上展示,并在《申报表》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保证网页开通运转,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6.纸质材料报送。请各高校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牛皮纸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CD-R光盘应单独装袋注明。
  7.各高校要将每项成果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步报送到省教育厅师范处电子信箱,并确保电子文本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附件:1.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
  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报送数量限额
单     位 申报限额
郑州大学 5
河南大学 10
河南师范大学 10
信阳师范学院 8
安阳师范学院 6
南阳师范学院 6
洛阳师范学院 6
商丘师范学院 6
周口师范学院 6
郑州师范学院 6
河南科技学院 4
许昌学院 4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4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
**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
其他举办有教师教育专业的普通本科院校 2
其他举办有教师教育专业的普通专科院校 1
其他举办有教师教育专业的成人高校和独立学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