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2018〕162号
2018-03-21 13:43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建设,切实培养一支高质量、高水准的高校辅导员队伍,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选树一批辅导员先进人物,宣传一批辅导员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引领广大高校辅导员增强素质能力,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工作质量。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一)第五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范围
1.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在岗人员。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2.已获得往届“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二年内不再参评,上一届产生过“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高校本届不再参评。
(二)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范围
1.获得过历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辅导员。
2.获得过历届(除上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或入围奖称号的辅导员。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实际效果突出,能够有效发挥引领作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 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3. 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4. 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影响力;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
5. 近三年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参与推选时在辅导员岗位上。
三、报送名额
1. 第五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每校可推选1名,不得超额报送。
2. 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符合条件的高校可推荐1名,不得超额报送。
四、申报要求
1. 本次推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2. 推选由相关单位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参与。
3. 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及所带学生联系方式。事迹材料字数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大小要求在1M以上,格式为JPG。
4. 事迹材料、所带学生联系方式和报名表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报名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贴照片,报名表格式请勿改动。
5. 不需报送光盘、视频、照片等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1.请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初评公示。在初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
2.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
3.请将推荐人选有关报名材料于2018年3月26日前发送至szc@haedu.gov.cn (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同时将推荐人选报名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以中国邮政快递EMS形式(不接收其他形式的邮寄)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过期不候。也可现场报送。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729。邮编:450018。
4.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联系人:师胜祺,联系电话:0371—69691953。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