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8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099
    • 生成日期:2018-03-19 10:28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基一〔2018〕155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8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9 10:28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8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坚定文化自信,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2018年,省教育厅继续在全省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二、活动内容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活动分为3个系列,分别是“小小百家讲坛”、“墨香书法展示”和“寻访红色足迹”,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三、活动时间
  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
  四、参加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在校学生。
  五、名额分配
  1.“小小百家讲坛”“寻访红色足迹”名额,按各地中小学在校生总数占全省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予以分配。
  2.“墨香书法展示”活动分为小学硬笔、毛笔,中学硬笔、毛笔,教师硬笔、毛笔。辖8个及以上县(市、区)的省辖市报送作品36件(每个组别6件),辖8个及以下县(市、区)的省辖市30件(每个组别5件),省直管县(市)12件(每个组别2件),厅直属实验学校6件(每个组别1件)。
  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厅直属学校按《2018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活动名额分配表》(附件1)所分配名额等额上报,不得超额。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层层动员,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实施方案;要加强领导、组织和宣传,充分调动各学校和校外活动场所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广泛参与,为活动开展搭建展示平台,确保本地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导向,严格把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生作品能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做到作品主题鲜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确保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避免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合相关部门,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让学生在活动中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促进广大中小学生深入理解中华传统美德的精神和内涵;要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注重学习践行,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要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贯穿于系列教育活动全过程,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要求,不断创新活动形式,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青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安全防范,制定活动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在活动开始前对中小学进行安全教育。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学生购买出行保险,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做好活动总结
  各地在举行活动时,要注意保留文字、照片及视频资料。活动结束后,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要对本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8年9月14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优秀案例和活动照片等报送省教育厅。以上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活动照片以图释文字命名。活动总结将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申  可
  电  话:0371-69691893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20
  邮  箱:jytjjyc@163.com
  附件:1.2018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名额分配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
  2018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