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组织2018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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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098
- 生成日期:2018-03-16 11:52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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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办外〔2018〕141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2018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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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2018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厅直属学校: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汉办[2018]130号),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已经启动。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大中小学校遴选符合岗位要求、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的教师。为了提高我省汉语国际推广水平,扩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规模,锻炼培育一支跨文化交际能力强、懂国际先进教学理念的国际化师资队伍,为深入实施“中原文化走出去”战略、提升“河南文化软实力”做出积极贡献,请你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组织报名工作,保质保量推荐人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8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为了促进我省中外人文交流,推进我省和国外共建孔子学院改革发展,报名坦桑尼亚多多马大学孔子学院岗位的教师将被优先推荐。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学校公章及推荐人签字后以密封形式提交。
3.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二)单位审核
请推荐单位严格审核本单位报名者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严格做好政治审查和把关,并由主管校长在《申请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属教育局管辖学校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加盖教育局公章),于3月27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原件、推荐信及合同制教师的聘用合同复印件统一以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送至我厅国际处/汉办,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4月下旬,具体安排将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孔蓉
电 话:0371-69691769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D809室
河南省教育厅国际处/汉办
邮 编:450018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