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 优秀自制教(玩)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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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2018-03-16 10:40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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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技装〔2018〕143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 优秀自制教(玩)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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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
优秀自制教(玩)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校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和《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18“张謇杯”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装备中心 〔2017〕8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六届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同时选拔参加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作品。现将《第十六届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广泛宣传和逐级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并按要求填写有关附表,于2018年5月20日前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统一将推荐展评作品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省级展评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活动幼儿园玩教具获奖前30件作品将代表河南省参加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的2018“张謇杯”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18“张謇杯”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的详细情况可见http://www.zbzx.edu.cn/gongzuodongtai/20171229142028.asp。
联 系 人:冯宾宾 刘 恒
联系电话:0371-66340009
电子邮箱:hjsgb@126.com
附件:第十六届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方案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3月13日
附 件
第十六届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
教(玩)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50号)、《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18“张謇杯”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装备中心 〔2017〕85号)精神,为组织好十六届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一)评选范围
1.自制教具:中小学教师自己设计制作、应用于教学的教具新作品。
2.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由中小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新作品。
3.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在使用,由幼儿园教师自己设计并简单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玩教具,还包括运用无须制作能体现教育与游戏功能的自然材料和日常材料。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4.过去参加过省级评选并已获奖的中小学自制教(玩)具、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原则上不再上报参评,但在外观、性能上有较大改进,技术有创新、教学应用效果突出的,可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二)评选比例
省级评奖比例占总分配指标的35%。各地要严格按照各地区分配的作品指标数(见附件1)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自制教具作品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认知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生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性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科学性强,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
1.作品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幼儿园老师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
在从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实用性评选的同时,兼顾教育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特色性、环保性等几个方面全方位进行评价,突出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创新设计开发玩教具,并利用其开展特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四)属于以下任一条的作品将不被接受参加本次活动: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 GB6675《玩具安全》及相关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相违背的作品。
5.曾获得往届优秀自制教(玩)具展评活动一、二、三等奖,未有重大改进的作品。
三、评选办法
1.成立评委会。请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要依托本地区专业研究队伍成立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展评。评委会成员应具有对应学科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相应的指导能力,具有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级评委会负责对各地推荐参评的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2.自下而上,逐级评选、逐级申报。各地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条件审查、现场展览演示、专家评审的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好本地区评选活动。申报省级评选材料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活动主办部门要就初评情况给予意见。
3.所有参评的教(玩)具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除作品实物外,还要提供能够反映作品全貌的照片和申报表(见附件2、3)。同时,应按“第十六届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暨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附件4)编写有关展评技术资料。技术参数、结构尺寸以及制作方法、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
4.所有参评的教(玩)具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上报材料分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格式,一并上报。填报材料相关表格不得有缺项,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文档格式要求:文字资料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上报材料包括:
(1)参评作品申报表。河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具展评作品申报表(附件2),河南省中小学生优秀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作品申报表(附件3)(用A4纸双面打印)。
(2)参评作品开展活动的案例视频。视频要求采用 mp4/mov/avi/rm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720P,包含声音,时间不超过 10分钟。视频应注意保护肖像权。
(3)参评作品照片及电子文件。要求能反映作品全貌及重要细节,照片或图片建议采用 6寸大小;照片、图片电子文件采用 jpg/png/bmp 格式,分辨率不小于 300dpi,文件大小不小于 1MB。
(4)自制教(玩)具或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技术资料。
(5)其他可证明作品水平的资料,如已获奖励、专利等复印件。
5.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认真审查参评材料,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于5月20日前将作品申报材料及本地展评活动的总结统一汇总后报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四、评选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自制教(玩)具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展评过程中,要深入基层学校扎实工作,鼓励学校认真做好自制教(玩)具的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师生发挥创新精神,推动整个活动的逐步展开;要充分发挥本地市相应专业专家队伍的作用,严格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2.广泛宣传,大力支持。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为参评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引导师生不断提高制作性能、工艺和教学效果,推动自制教(玩)具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
3.严格程序,确保公正。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程序,做到政策、指标、条件、程序、结果“五公开”。各地要按规定程序开展活动,并做好推荐工作,防止图形式、走过场、暗箱操作,切实把能反映本地区自制教(玩)具和创新作品制作水平的优质作品评选出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各地自制教(玩)具和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数量计划表
附件1
各地自制教(玩)具和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数量计划表
单 位 | 幼儿园自制教玩具 | 中小学自制教具 | 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 |
郑州市 | 15 | 36 | 18 |
开封市 | 11 | 23 | 12 |
洛阳市 | 13 | 39 | 20 |
平顶山市 | 12 | 24 | 12 |
安阳市 | 12 | 24 | 12 |
鹤壁市 | 7 | 9 | 5 |
新乡市 | 13 | 28 | 14 |
焦作市 | 10 | 20 | 10 |
濮阳市 | 12 | 25 | 13 |
许昌市 | 12 | 27 | 14 |
漯河市 | 8 | 14 | 7 |
三门峡市 | 8 | 14 | 7 |
南阳市 | 17 | 51 | 26 |
商丘市 | 16 | 47 | 24 |
信阳市 | 15 | 41 | 21 |
周口市 | 16 | 46 | 23 |
驻马店市 | 15 | 41 | 21 |
济源市 | 2 | 4 | 2 |
巩义市 | 2 | 5 | 3 |
兰考县 | 2 | 5 | 3 |
汝州市 | 2 | 6 | 3 |
滑 县 | 2 | 7 | 4 |
长垣县 | 2 | 5 | 3 |
邓州市 | 2 | 8 | 4 |
永城市 | 2 | 8 | 4 |
固始县 | 2 | 9 | 5 |
鹿邑县 | 2 | 7 | 4 |
新蔡县 | 2 | 6 | 3 |
省直学校 | 2 | 10 | 5 |
合 计 | 236 | 600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