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087
    • 生成日期:2018-03-14 15:53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办〔2018〕144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4 15:53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省综治办《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度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综治办〔2018〕1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18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3月13日
  2018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综治办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师生对平安河南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经研究,2018年继续在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31日。
  二、宣传重点
  (一)突出宣讲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
  (二)突出宣传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
  (三)突出宣传党中央、省政法委工作会议主要内容精神。(四)突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措成果。
  (五)突出宣传《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
  (六)突出宣传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河南的意见》。
  (七)突出宣传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民转刑”命案、治安财产保险、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等综治专项工作经验成效。
  (八)突出宣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体成就。
  (九)突出宣传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新举措、新机制、新成效。
  (十)突出宣传全省教育系统各地、各学校平安创建成绩。
  三、活动形式
  (一)集中宣传。宣传月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以辅导讲座、知识竞赛、发放平安建设知识手册等形式,组织开展1—2次集中宣传活动。
  (二)媒体宣传。宣传月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托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微信群、LED屏建立宣传阵地,确保部门单位机关内部和校园一线窗口有平安建设宣传内容,突出教育系统平安创建特色,抓好活动宣传。
  (三)创新宣传形式。要充分发挥教育新媒体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平安建设微信公众号、微博推送平安建设宣传内容,提高广大师生平安创建知晓率、参与度;积极推进平安文艺宣传、平安建设公益广告创作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划拨专项经费,与专业团体、团队合作,创作平安建设微电影、小品、戏曲,丰富和提升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成效和质量;也可以结合地方特色、教育系统特色设计平安建设招贴画进行张贴。
  四、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省教育厅成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省教育厅厅长朱清孟任组长,办公室、政法处(民办教育处)、人事处、发规处、财务处、基教一处、基教二处、职成教处、高教处、师范处、科技处、学生处、体卫艺处等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对各地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各地各校要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方案。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年度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确保活动有方案、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严禁“文件空转”,杜绝“方案上下一样粗”。各地各校主要领导要以此活动为契机,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同志要抓好任务分解、工作督查,确保责任到人、要求落地,确保活动横要到边,竖要到底,无空白,没死角。
  (二)加大督导推进。省教育厅将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点评,确保活动有序有效,扎实推进。
  (三)深化活动成果。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要把平安建设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重在平时,重在坚持,做到常态化。要注重打造媒体专栏、宣传平台、墙体标语等固定宣传设施,推进宣传阵地化。要建立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台账和奖惩机制,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各部门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平安校园考评范围。
  各地、各高校、厅直属单位(学校)4月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省教育厅。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及时报告。
  联系人:王  鹏  0371—69691255
  邮  箱:bgsaq@ha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