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焦庄学校及叶县龚店学校新建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2018-03-13 14:23 【浏览字号: 来源:
  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焦庄学校及叶县龚店学校新建PPP项目已由叶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叶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叶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焦庄学校及叶县龚店学校新建PPP项目
  社会资本采购(二次)
  1.2采购编号:YZC2017-GB-274    项目编号: STZX(P)-2017-0919
  1.3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两个子项目组成,分别为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焦庄学校新建项目和叶县龚店学校新建项目。
  1.3.1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焦庄学校新建工程
  本次拟建的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焦庄学校新建项目位于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焦庄村东、昆北路南,是由综合楼、教学楼、体育馆(含游泳馆)、运动场等构成,学校规划总占地约46.76亩,总建筑面积约24441平方米。总体规划建设含道路、绿化、室外体育设施、综合楼、教学楼、体育馆(含游泳馆)、地下停车场、学校大门、购置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配电工程、防雷工程等。
  1.3.2叶县龚店学校新建工程
  叶县龚店学校新建项目总占地约91.935亩,总建筑面积约58350.43平方米,本项目投资估算范围包括道路、绿化、室外体育设施、综合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教师周转房、食堂、实验楼、报告厅、学校大门、其他附属设施的土建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配电工程、防雷工程及购置设备等。
  1.3.3运营和维护服务
  本项目为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焦庄学校和叶县龚店学校的新建项目,项目公司主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设施维修、绿化维护、安保、卫生等服务工作。
  1.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回报方式: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叶县政府根据PPP合作协议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
  控制合理利润率为≤8%,折现率为5.0%。
  二、采购需求:
  2.1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12.5年(含建设期1.5年,运营期11年)。如遇建设期调整,保持合作期限不变的情况下运营期相应调整。
  2.2投资估算: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估算为人民币25810.43万元。
  2.3项目地点:河南省叶县。
  2.4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6其他采购需求: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
  3.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3.3.1提供单家银行对企业的授信额度证明,要求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
  3.3.2提供银行自2018年 3月 13 日—2018年3 月 19 日(同报名时间)期间出具的企业银行对账单,要求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多个企业账户累加的,以银行出具的同一天对账单为准)。
  3.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7本次招标采购接受联合体提出投标申请。联合体报名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
  3.7.4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资格预审公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除3.7项外的所有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应满足“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3.1、3.4和3.5项要求。
  3.7.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四、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五、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8年3月 13 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3月 19 日23时59分整。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3月 13 日至2018年4月 2 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6.2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3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项目资料目录
  8.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部门意见
  8.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财政部门意见
  8.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政府审核意见
  8.4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叶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北水闸北侧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5-7270602
  10.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4号楼7M层
  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九层东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203603669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