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公布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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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069
- 生成日期:2018-03-07 10:25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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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高〔2018〕121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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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7〕677号)要求,经学校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决定立项建设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25所高等职业院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立项学校要充分认识建设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专业建设为重点,把学校建设成为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产教融合紧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办学水平领先的优质高职院校,打造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优质品牌,提升全省高职院校整体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制定建设方案,落实建设资金。请各立项院校按要求填报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附件2),并于2018年3月15日当天将电子稿和纸质件(A3纸,一式3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项目学校要加强项目整体设计,科学制定建设方案(截至2019年底),做好资金筹措与规划。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省级优质校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大经费投入,根据建设内容足额安排经费预算,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实现。省级优质校项目创建期间,我厅将通过年度绩效考核、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程序,对立项建设院校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
三、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建设成果。各立项院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优质校的经验做法和建设成果。要通过专题网站、考察交流、报告讲座等多种形式,介绍建设目标、思路、措施、内容和进展情况,宣传、推介、共享优质校建设经验与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人:焦阳 0371-69691869
材料报送地址:河南中医药大学新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教学实验大楼B1区S201房间
邮 箱:hngaojiaochu@126.com
附件:1.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日
附件1
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名单
1、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3、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4、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5、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6、焦作大学
7、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8、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9、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10、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1、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12、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3、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14、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15、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16、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17、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18、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19、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21、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2、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23、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24、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5、河南检察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