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教育局关于洛宁县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仪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18-03-01 11:29 【浏览字号: 来源: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教育局的委托,就洛宁县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仪器设备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政采【2018】01-16-2号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金额:财政资金,56571563.94元,一标段26825951.2元,二标段29745612.74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4.1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境内
  4.2项目概况:对全县85所中小学校配备心理咨询室、信息化设备、实验仪器、卫生保健室、体育器材、音乐美术器材。
  4.3供货期:接采购人通知书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使用阶段)。
  4.4质保期:3年。
  4.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6付款方式:按“433”的方式付款,分三年付清。
  4.7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一标段:心理咨询室、信息化设备采购。
  二标段:实验仪器、卫生保健室、体育器材、音乐美术器材采购。
  4.8采购需求:

标段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内容

数量

单位

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第一标段

1

心理咨询室

心理咨询室(一类标准)

5

 

 

见附件

心理咨询室(二类标准)

5

心理咨询室(三类标准)

19

2

信息化设备

多功能室

72

班班通设备

214

学生电脑

1544

教师电脑

1324

教室笔记本电脑

100

45座云计算

28

50座云计算

7

55座云计算

16

第二标段

1

卫生保健室

卫生保健室

79

2

实验仪器

初中理化生实验仪器

1

小学科学(数学)仪器

1

3

体育器材

小学体育器材

1

初中体育器材

1

4

音乐美术器材

小学音乐

1

初中音乐

1

小学美术

1

初中美术

1

中小学音乐美术用品柜

504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
  6.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6.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6.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6.6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提供委托代理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由本公司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03月07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28日08时30分至2018年03月07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恒信咨询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洛宁县教育局
  地址:洛宁县兴宁路中段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23115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杨女士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j3602)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杨女士、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十四、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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