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项目院校检查验收结果及开展2018年度增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058
    • 生成日期:2018-02-26 10:39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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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项目院校检查验收结果及开展2018年度增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26 10:39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公布
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项目院校检查验收结果
及开展2018年度增补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2018〕10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有关高等职业院校、技师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技工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7〕6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第三批项目院校(含第二批项目院校中暂缓通过和经批准延期验收的院校,不含“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院校)进行了检查验收,形成了综合评议结果。同时,结合前三批项目院校验收情况,决定继续增补部分职业院校开展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结果通报
  (一)验收通过学校名单
  1.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等15所品牌示范院校通过验收;郑州市金融学校等57所特色院校通过验收。
  2.纳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郑州市国防科技学校等23所中等职业学校和纳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等职业院校视为通过验收。
  通过验收的院校要主动强化后续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为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同时要充分发挥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本行业其他职业院校的改革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和院校举办者要继续支持院校发展,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延期验收学校名单
  商丘商贸学校、汝州市高级技工学校、中铁十五局集团技工学校等3所特色院校延期验收。
  经批准延期验收的项目院校,要对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任务书和专家组反馈意见,认真整改,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两年内取消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随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2016年度立项学校于2018年12月前后同步验收,并作为重点验收、检查对象。
  (三)取消建设资格学校名单
  1.兰考县第一职业中专。该校租用其他学校场地办学,购置设备闲置没有发挥使用效益,消极应对专家组检查验收工作,取消其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资格。
  2.遂平县职业教育中心。该校违反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将部分本职工作和任务外包给企业,使用建设资金违规列支材料费、活动会议费、章程制定费、试卷印刷费、校企合作协议签订费用等,同时学校没有按规定对建设资金进行专账核算,不能说明资金使用情况,取消其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资格。
  3.平舆县中等职业学校。该校违反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将部分本职工作和任务外包给企业,使用建设资金违规列支章程制定费、专家交通费、食宿费、资料打印费、校企合作协议签订费用等,取消其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资格。
  4.孟州市技工学校。该校因新校区建设尚未完成,建设资金没有使用,没有完成预期建设任务,取消其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资格。
  5.舞钢冶金高级技工学校。该校主动放弃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资格,并将有关建设资金退回同级财政。
  6.新乡县职业教育中心、新乡县技工学校“一校两牌”,重复申报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学校,取消其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资格。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2〕70号)要求,上述7所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经研究,取消其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资格,两年内(2020年以前)同时取消职业院校建设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扣减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抵顶省财政已拨付的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资金。其中,新乡县职业教育中心、新乡县技工学校如仍未进行实质性合并或撤销,将不得申报职业院校建设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新乡县教育局、新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新乡县财政局未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审核把关不严,两年内取消新乡县除学生资助资金外其他的中央和省级职业教育转移支付资金。
  (四)授予称号和挂牌
  1.授予通过验收的94所项目院校相应的“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或“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称号并挂牌。
  2.在项目实施期内,单独升格、合并升格或布局调整撤并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只通报验收结果,不再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或“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称号。
  二、“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项目学校增补工作
  (一)增补对象
  未曾纳入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且已经在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优化工作中备案的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下同)。
  (二)名额分配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可以根据本地已有项目学校情况和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优化情况进行申报,各省直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所属项目学校情况进行申报,每个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限额申报1-2所项目学校。
  (三)申报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2〕743号)中“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遴选条件”或“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学校建设计划项目遴选条件”的要求。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学校需填写上报《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特色)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具体要求参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填写时,除有关数据、材料和信息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17年12月31日外,其余均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2〕743号)的要求执行。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需出具申报报告,申报报告需同时加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和发展改革等四部门的公章。各省属学校申报报告需加盖主管厅局公章。
  3.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18年3月9日之前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不再受理。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0371-69691879,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2房间(邮编:450018,如邮寄材料请用中国邮政EMS)。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武化雨,联系电话:0371—69690370,电子邮箱:hnjnzx@126.com,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D509房间(邮编:450018,如邮寄材料请用中国邮政EMS)。
  附件: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项目院校2017年度检查验收结果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
  附  件
  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项目院校2017年度检查验收结果
  一、通过验收并继续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称号的项目院校(32所)
  郑州市国防科技学校
  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
  洛阳市财会中等专业学校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平顶山市文化旅游学校
  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安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辉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
  孟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濮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灵宝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河南省南阳工业学校
  河南省信阳航空服务学校
  项城市中等专业学校
  扶沟县职业教育中心
  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
  长垣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
  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郑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开封市高级技工学校
  洛阳高级技工学校
  焦作高级技工学校
  三门峡市高级技工学校
  南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信阳高级技工学校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原河南化工职业学院)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通过验收并继续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称号的项目院校(62所)
  郑州市金融学校
  郑州外资企业管理中等专业学校
  郑州市财贸学校
  新郑市中等专业学校
  开封市科技工业学校
  通许县中等职业学校
  洛阳旅游学校
  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鲁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林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新乡市工业学校
  新乡市牧野区职业教育中心
  修武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清丰县职业技术学校
  许昌科技学校
  漯河市舞阳中等专业学校
  灵宝华苑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南阳第二中等职业学校
  西峡县中等职业学校
  河南省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
  商丘幼儿师范学校
  河南省柘城县职业教育中心
  民权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信阳工业学校
  信阳建筑工程学校
  新县职业高级中学
  息县职业教育中心
  淮滨县中等职业学校
  汝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新蔡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河南省辅读中等职业学校
  郑州爱婴技术学校
  郑州市电缆技工学校
  宜阳县技工学校
  焦作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唐河县技工学校
  南阳市第二技工学校
  南阳市公路技工学校
  信阳市平桥区技工学校
  周口市技工学校
  河南省工业技师学院
  河南省地质高级技工学校
  河南省电力高级技工学校
  中国水电十一局有限公司技工学校
  长城铝业技工学校
  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014中心技工学校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三、通过验收但不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或“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称号的项目院校(6所)
  焦作卫生医药学校
  河南省三门峡中等专业学校
  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
  新乡卫生学校
  漯河水利技工学校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四、延期验收的项目院校(3所)
  商丘商贸学校
  中铁十五局集团技工学校
  汝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五、取消建设资格的项目院校(7所)
  兰考县第一职业中专
  遂平县职业教育中心
  平舆县中等职业学校
  孟州市技工学校
  舞钢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新乡县技工学校
  新乡县职业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