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054
    • 生成日期:2018-02-14 09:37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外〔2018〕101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14 09:37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号召,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人文交流,提升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我省教育提质增效,现将我厅《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印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2月13日

  河南省教育厅

  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深化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根据教育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教外〔2016〕46号),制定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密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的作用,紧贴建设经济强省需要,聚焦“三区一群”建设,全方位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务实合作,密切科技人文交流,服务打造“一带一路”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区域互动合作的战略平台、内陆对外开放高地,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与沿线国家高等学校合作建设2-3个示范性高水平非独立设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特色院校“走出去”在沿线国家设立海外分校;积极推进孔子学院改革发展,力争共建2-3所孔子学院(课堂);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规模达到5000人,培养一批高层次青年领袖人才;重点支持建设10—15个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基地,10个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所),加大人才合作培养与国外智力引进力度,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持。

  三、重点任务

  (一)搭建互联互通平台。

  1.密切人文交流。积极参与中俄、中东欧、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欧盟等中外政府间人文交流机制和多边教育部长会议机制,推动和扩大双边、多边和地区间人文交流,推进学校间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务实合作;举办沿线国家校长论坛;鼓励和支持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与沿线国家学校建立友好学校或姊妹校关系;举办沿线国家大中学生“中国夏(冬)令营”活动;组织我省大中学生以巡演、交流、展示等普通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沿线国家宣讲河南故事,传播河南声音,提高沿线国家青少年学习汉语和中国文化的兴趣,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促进与沿线国家共建“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2.加强高校智库建设。重点支持有条件、有研究基础的高等学校设立“一带一路”研究院或区域与国别研究中心,加强对沿线国家的历史、政治体制、地缘政治、教育、法律、文化、语言、宗教、地理、民族、经济、商贸、金融、交通、旅游、外交、能源等全方位研究;积极配合“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开展重大战略、政策问题研究,为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提供咨询建议;积极探索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面向社会各界和市场,做好“一带一路”知识普及和咨政服务工作。

  3.参加国际组织。积极鼓励我省高等学校参与“金砖国家大学联盟”“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俄文化艺术高校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新丝绸之路高校联盟”“亚太大学联合会”等平台建设,加强与俄罗斯、中东欧、东盟成员国以及亚太地区的联系,促进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交流。鼓励支持高等学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

  4.加大科技交流。扩大教育教学合作、科技人员交流,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在双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基础上开展联合研究;建立“一带一路”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进科技交流、文化理解与民族互信。

  (二)实施合作办学推进计划。

  5.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加强现有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内涵建设,提升合作办学层次与水平,填补我省硕士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的空白。鼓励与沿线国家开展“小语种+专业”合作办学,支持与沿线国家合作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6.推进人才联合培养。发挥政府引领、行业主导作用,促进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与沿线各国高等院校开展教育合作,为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培养大批工程技术、项目设计与管理、质量控制与保障等专业技能人才;为经贸活动和“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培养大批商贸、金融、交通、物流、能源、电子商务等专业技能人才;为人文交流培养大批文化、法律、旅游等专业技能人才。支持高校联合企业在沿线国家工业园、产业经济带、经济走廊设立创新创业、实习实训基地,培养“一带一路”建设需求的国内外人才,服务国际产能合作。

  7.推进特色学科境外办学。发挥少林武术、太极拳、中医药、新材料、农业、水利水电、传统器乐、艺术设计等特色优势,鼓励高等学校积极“走出去”,通过前期科学论证,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运行管理模式、服务当地模式、公共关系模式创新,开辟在沿线国家开设海外分校的新渠道新途径新实践。

  (三)实施留学推进计划。

  8.扩大来华留学规模。完善激励机制,参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模式,统筹河南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资助安排,设立“丝路奖学金”,吸引更多沿线国家学生来豫留学;设立高端学历项目,加大博士和博士后层次人员培养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一批知豫、友豫、亲豫、爱豫的未来领袖人才,为国家战略、外交战略和我省开放战略营造良好的国际空间,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实施贡献智力与人脉资源。

  9.加强出国留学工作。以国家公派留学为引领,以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为导向,以服务企业走出去为目标,完善出国留学奖学金机制,支持在校大学生、在职教师通过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联合培养等渠道赴沿线国家交流和学习,推动更多河南学生到沿线国家自费出国留学。

  (四)实施语言互通计划。

  10.加强孔子学院内涵建设。深化与沿线国家语言合作交流,在汉语推广和非通用语种学习中互帮互助,推进语言互通。推动与沿线国家合作举办孔子学院(课堂),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协助当地培养汉语教学师资,开发适应当地汉语教学需求的特色汉语教材,加大“武林汉韵”内涵建设,组织赴沿线国家孔子学院开展巡演、巡讲与巡展,推进海外武术中医保健养生基地建设,推动中原文化走出去。

  11.开展非通用语种教育。积极引进国外智力,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小学与沿线国家合作开设非通用语种教学,引进非通用语种外籍专家和教师,设立非通用语种专业,建设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培养一批通晓沿线国家语言,熟知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国情的专门的非通用语种人才。

  (五)实施教育援助计划。

  12.加大教育援助力度。充分发挥教育援助在“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中的重要作用,重点投资与人、援助与人、惠及与人,加大对沿线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的支持力度;支持河南工业大学对外援助培训中心建设,为沿线国家培养培训教师、学者、管理和各类技能人才。积极开展优质教学仪器设备、整体教学方案、配套师资培训一体化援助。通过做大教育援助格局,实现教育共同发展。

  四、保障条件

  13.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和改进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省实际、自身办学特色与优势,认真谋划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有力举措,推进与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

  14.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教育资金投入,切实保障“一带一路”专项教育交流合作经费需要。各高校要根据教育对外交流合作需要,设立或调整“一带一路”专项教育交流合作资金,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细化管理措施,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5.强化督导宣传。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与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加强工作督导,狠抓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保证与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发挥积极作用。

  16.完善激励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导向鲜明、分类指导的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对于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组织部门进行绩效考核时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