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遴选职业教育电子商务实训基地项目学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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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2018-02-12 19:27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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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职成〔2018〕96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遴选职业教育电子商务实训基地项目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12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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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遴选职业教育电子商务实训基地项目学校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省属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要求,深入推进河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培养电子商务技术技能人才,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与京东集团签署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遴选100所职业院校开展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整体规划、择优遴选、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支持全省100所中、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实施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建设,重点打造一批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基地,着力提高职业院校电商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为建设“电子商务”人力资源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根据我省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需求,以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的,统筹规划项目学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
(二)协同推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对项目建设提供指导、支持,京东集团及河南现代教育科技集团将切实做好项目的具体实施,各项目学校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多方积极沟通协作、共同推进。
(三)产教融合。对照企业岗位的实际要求,京东集团将全程参与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推进企业与学校信息互通、人员互聘、共建共享,推动产教深度融合。
(四)提高效能。京东集团将派驻管理人员和师资团队全程参与实训基地运营管理,集合产、学、研、训、赛等多种功能,推动实训基地成为区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电商服务中心和技术创新推广中心。
三、申报要求
(一)建设范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范围为全省办学规模较大、电子商务专业建设较好、校企合作紧密的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在校生规模,结合各学校的专业建设、校企合作意愿等情况,遴选出100所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70所、高等职业学校30所。申报学校范围限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
(二)申报条件。参与申报建设的职业学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场地要求。须提供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实训教室,电力等相关基础设施完备。
2.专业要求。须开设电子商务专业不少于三年,具有科学的专业建设规划,电子商务专业总在校生人数不少于100人。
3.其他要求。须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任务,确保实训室投入使用。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职业学校填写《河南省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于2018年2月28日前上报至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报送至职成教处,高等职业学校报送至高教处。
(三)组织遴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遴选,通过遴选的职业学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为项目建设学校。
(四)实施建设。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方案(该方案将另行下发,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的要求及标准开展建设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对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京东集团将派遣专业人员对项目学校进行现场考察、测量、设计,确保项目学校按照方案建设校企合作实训基地,保证风格统一,符合建设方案相关要求。
(五)检查验收。各项目学校应在2018年5月20日、2019年8月10日前分别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上报项目建设及运营实施完成情况的阶段性总结报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终期检查验收。
四、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依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与京东集团签署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遴选项目学校,筹措下达补助资金,指导监督项目资金使用。京东集团负责提供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所需的网络系统平台搭建和专业课程资源;对实训基地提供全程运营管理支持;选用优质企业管理人员长期驻校授课,培养高质量“电子商务”服务及管理人才;为项目学校青年教师在京东集团提供“双师”实践岗位;对项目学校投入软硬件资源2.6亿元(以京东集团与项目学校签署的具体实训基地建设协议内容为准)。项目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金安排。京东集团向各项目学校投入软硬件资源总价值260万元;省财政厅对各项目学校建设予以支持,每个项目最高补助40万元;项目学校自筹45万元,用于网络运营商的业务端口授权费和实训软件使用授权费,分5年付清,每年9万元。具体资金投入金额依据建设方案和项目学校现有基础逐校核定。该项目实施期间,京东集团不向项目学校及其学生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三)资金使用。省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弥补京东集团硬件设备投入不足部分,不得用于项目学校购置土地、修建楼房等基本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培训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三公”经费、偿还贷款、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抵偿罚款以及与实训基地建设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挪用。
(四)资金管理。项目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五)绩效评价。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终期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对发现有截留、挪用、虚假申报、不执行政府采购等违规使用管理专项资金行为,以及项目进展缓慢的,按照《河南省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相应扣减以后年度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明确责任。项目学校校长是本校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负主要责任。学校应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加强校内统筹和协调。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协同推进,经济高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利用京东集团在电商行业的优势和影响力,结合项目学校实习实训、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需求,真正做到企业与学校资源共享,突出校企合作特色。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魏恒、王真真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2室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张俊丽、杨森
联系电话:0371-69691968
电子邮箱:henangaojiao@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5室
省财政厅联系人:许莹莹
联系电话:0371-65808606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