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2018-02-08 13:57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高〔2018〕86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08 13:57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828号)精神,经学校申报、资格审查、网络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公示,确定郑州大学胡俊华等302名青年教师为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人选(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把青年教师培养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培养培训体系,深化考核评价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实行目标管理。受资助的青年教师,须在规定的三年时间内完成任务,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预期目标。各高校要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和中期考核,以项目为载体,以人为本,把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省教育厅将统一组织安排终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各高校须匹配等额经费资助。学校应建立专项经费使用档案,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