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048
    • 生成日期:2018-02-08 13:36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基二〔2018〕87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08 13:36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2号)要求,决定在全省中小学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以下简称“一师一课”)活动。
  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将本活动作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教育质量和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河南省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2月6日
  附件1
  河南省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引导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晒课,从中遴选出优课纳入国家平台优质教育资源库,供广大教师学习借鉴,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范围
  全省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自愿参加。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网上晒课
  我省“一师一课”活动仍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hner.cn)设立的专题页面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已经实名注册的教师不需再次注册,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晒课。
  1.晒课范围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
  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今年新增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课。
  2.晒课节点
  活动产生的巨量资源有效提高了国家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部优、省优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册次、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视频推荐使用mp4格式,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视频大小不超过1GB。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近一年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4.晒课时间
  晒课采取按学段分阶段传课的方式,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4-6年级: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1-3年级: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4月1日-6月30日
  高中:6月1日-8月31日
  (二)遴选推荐优课
  各地要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逐级开展评审推荐。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遴选推荐优课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时。各地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推荐优课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严禁滥评优、乱发证。
  各地要确保课例质量,原则上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同一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只能推荐1堂优课(晒课数量不限)。
  省教育厅将依据各地课例质量、晒课数量等工作情况分配参加省级优课评选的数量;各地可对特殊教育、综合实践课程、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家庭教育等内容适当予以倾斜;地市完成推优后,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优课进行网上评审,按比例评选出省一、二、三等奖,并按要求择优推荐部级评选。
  四、保障条件
  (一)落实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开展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包括活动指导、培训、录课、评审等),为“一师一课”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二)健全制度。省教育厅将继续采用定期通报机制,推动全省“一师一课”活动高质量有序开展。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三)加强指导。各地要引导中原名师、省市名师、骨干教师及其培育对象、各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主要成员、以及部级、省级学科专家团队工作室人员积极参加晒课,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级教研部门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指导教师制作课例。各地要积极开展线下线上结合的活动培训,解决教师晒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教师研课磨课,切实提高晒课、优课质量,丰富活动的内涵。
  (四)激励措施。参加“一师一课”活动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认定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8—2021年)教育培训10学时;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工程教育培训50学时。评定为省级的优课,颁发河南省教育厅优质课证书。对获得部级和省级优课的教师,各地及学校应给予适当奖励。
  五、应用推广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优课成果。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同时开展精品优课展示,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鼓励师范院校利用优课开展案例教学。
  六、组织实施
  “一师一课”活动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省电化教育馆和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共同组织实施。省“一师一课”活动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馆。
  各地要制订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充分发挥电教、教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支持和激励政策,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要主动听取学校和教师的意见,坚持自愿参与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活动联系表电子版(附件2)请于2018年2月13日前发送至省“一师一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hns1s1khd@163.com。
  七、活动联系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刘  哲   0371—69691083
  省电化教育馆:苏  晨   0371—66329808
  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乔建修   0371—62005260
  省级管理员:李静静   省级活动邮箱:hns1s1khd@163.com 
 
  教育部“一师一课”客服
  联系电话:4008980910   QQ客服:4008980910
  微信公众号:CN1s1k     客服邮箱:4008980910@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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