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17年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名单的公示
2018-02-06 14:50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拟认定2017年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及示范区的通知》教职成〔2017〕779号要求,在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拟认定三门峡市湖滨区等7个县(市、区)为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郑州市管城区等4个县(区)为河南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1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省教育厅联系人:刘 娜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
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22室(450008)
附件:2017年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2月6日
附件:
(一)2017年度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7个)
三门峡市湖滨区
洛阳市涧西区
驻马店市驿城区
南阳市宛城区
平顶山市郏县
安阳市殷都区
项城市
(二)2017年度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4个)
郑州市管城区
郑州市高新区
新乡市获嘉县
鹤壁市淇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