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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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042
- 生成日期:2018-02-01 10:02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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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外〔2018〕70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0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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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试点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延期及变更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延期
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延期工作是学校合法依规办学的重要保证。各校应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延期工作,并将下列材料报送我厅。
(一)申请报告;
(二)中、外文延期协议原件(协议至少包含一个办学周期,并载明引进的课程门数及名称);
(三)近期办学报告(包括近一个办学周期的招生录取情况、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师资配备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教学质量监控等)。
二、项目变更
如经双方院校协商一致,拟变更合作专业,除上述申请报告、近期办学报告外,还需提供新的中、外文协议原件,以及人才培养方案(含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师资配备、选用教材等)等。
原则上不支持中方院校变更外方合作院校。如确需变更外方合作院校及专业,需说明理由,并按照新申报项目提供材料。
三、项目退出
如经双方院校协商一致,不再举办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并于2018年起停止招生,需向我厅提供停办请示报告及办学总结报告。同时,双方院校应按照协议条款,继续做好在校生的教育教学工作,保障项目师生的合法权益。
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3月底前汇总并报送我厅。请各校注重加强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的党建工作,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规范办学活动,确保办学效益和水平。办学过程中有何重大问题,请及时向我厅报告。
联系人:陈兆武 白羽
电 话:0371—69691065/69691768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