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042
    • 生成日期:2018-02-01 10:02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外〔2018〕70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01 10:02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试点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延期及变更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延期
  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延期工作是学校合法依规办学的重要保证。各校应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延期工作,并将下列材料报送我厅。
  (一)申请报告;
  (二)中、外文延期协议原件(协议至少包含一个办学周期,并载明引进的课程门数及名称);
  (三)近期办学报告(包括近一个办学周期的招生录取情况、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师资配备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教学质量监控等)。
  二、项目变更
  如经双方院校协商一致,拟变更合作专业,除上述申请报告、近期办学报告外,还需提供新的中、外文协议原件,以及人才培养方案(含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师资配备、选用教材等)等。
  原则上不支持中方院校变更外方合作院校。如确需变更外方合作院校及专业,需说明理由,并按照新申报项目提供材料。
  三、项目退出
  如经双方院校协商一致,不再举办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并于2018年起停止招生,需向我厅提供停办请示报告及办学总结报告。同时,双方院校应按照协议条款,继续做好在校生的教育教学工作,保障项目师生的合法权益。
  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3月底前汇总并报送我厅。请各校注重加强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的党建工作,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规范办学活动,确保办学效益和水平。办学过程中有何重大问题,请及时向我厅报告。
  联系人:陈兆武  白羽
  电  话:0371—69691065/69691768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