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郑州轻工业学院等17所在豫开展成人高等教育高校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29 16:13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在豫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的各有关高校,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试点评估的通知》(豫教高〔2015〕2号)要求,结合各高校申报的评估计划,我厅组织专家依据《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试点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对部分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一、评估结论及运用
  根据专家组通过审阅自评报告、查阅材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师生座谈等方式形成的评估意见,经研究,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重庆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17所高校成人高等教育评估结论为“通过”。评估结论为“通过”的高校,可继续在豫举办成人高等教育,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在异地(异域)备案设立校外教学点开展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
  二、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1.评估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的高校没有正确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指标体系》内涵和要求理解不深入不透彻,提交的自评报告不够完善,提供的支撑材料不够充分,不能全面呈现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情况。
  2.线上线下教学融合有待进一步深入。部分举办函授、业余教育的高校在线课程等教学资源建设及应用不足,自建教学资源偏少,不能有效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部分高校线上线下教学融合不够,面授环节学时较少,特别是实验(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薄弱,对学生提升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支撑力不强。
  3.质量监督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教学效果和质量评价未形成有效地反馈体系,对行业企业和学生的跟踪服务和满意度调研不够到位,不能及时搜集社会反响、用人单位及学生评价,难以满足新时代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4.支持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高校学习支持服务形式略显单一,不能较好地适应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在校外教学点教学组织、学生管理等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有学校学生直接向学校缴费的机制不够健全,还存在个别校外教学点代收学费的现象。
  5.改革发展有待进一步科学合理规划。部分高校对成人高等教育缺乏整体规划,没有围绕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合理布局校外教学点和设置招生专业,存在布点过多、专业设置分散的问题,特别是少数校外教学点近几年招生规模偏小,不利于教学组织、学生管理和教学改革的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坚持评估正确导向。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成人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学习支持服务,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质量稳步提高,更好地服务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
  2.加强教学改革探索。适应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需求,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持续开发和应用符合成人教育教学特点,具有较强实用性、实践性和时效性,适应成人职业与岗位需求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加大教学方法改革创新,以学生为中心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进一步提升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3.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质量保障、考试考核和评估制度,通过大数据分析、第三方质量评价等方式,持续有效地开展内外部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要充分发挥高校办学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校外教学点规范管理和教学质量检查,保证教育教学环节的落实,逐步形成适应时代发展、保障有力的质量保证体系。
  4.强化学习支持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线上和线下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做好导学、促学、助学、督学等支持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积极健全学生直接向学校缴费的渠道和机制,由学校向学生出具正式收据发票,坚决杜绝依托单位或校外教学点代收学费的行为。
  5.切实有效加强监管。我厅将坚持问题导向,引导高校围绕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合理布局校外教学点和设置招生专业,通过对在豫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的主办高校试点评估、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两种方式,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宏观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以评估检查为抓手,推进规范管理,提高内涵建设质量。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