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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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031
- 生成日期:2018-01-22 09:30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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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技装〔2018〕47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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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技装〔2008〕2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教技装 〔2015〕11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确保2018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二、考试分值、科目及时间
2018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考试时间为4月1日-23日,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5分钟。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地考试进程。
三、试题结构
2018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命制24道试题,分4个试题单元(A、B、C、D),每个单元内含6道实验操作试题,每道试题内含理、化、生实验项目各一。
1.试题区别。试题中的实验项目,按照难度、完成时间分为两类:较难的实验为主考题,一般的实验为副考题。
2.学科结构。每个单元6道试题中主考题的学科分配为:物理3题,化学2题,生物1题。
3.试题分值。每道试题分值为30分,主副考题分值比例为16:6:6:2,即主考题1个,占16分;副考题2个,各占6分;考试结束后实验器材整理,占2分。
四、试题抽取
1.抽取数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不少于2个试题单元作为当地2018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试题。各地要确保当地考生使用统一内容的试卷。
2.抽取时间和方式。2018年3月5日前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抽取的方式进行。抽取人数为两人以上,需携带当地考试文件。
3.试题发布。各地要确保试题发布的公平性。各地抽取试题后要秉持公平性,确保考生获取考试信息的时间、范围、程度的一致。不得将试题、评分标准针对部分考生进行发布。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卷和评分标准在互联网上公布。
五、考试安全和考务管理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加强对全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明确考试过程中安全责任的界定,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确保师生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各地要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可在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化手段在考试中的应用。
1.考点设置。考点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河南省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或《河南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考点学校实验室台凳、水、电、通风、安全等设施齐全、规范,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严禁在普通教室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场所组织考试。
2.全面落实“三固定一调整”。“三固定一调整”指考场内每个考试实验台实验题目固定、实验器材固定、监考教师固定,每场考试后由监考人员随机调整实验台台签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通过抽签确定实验台台签号,然后持台签号、准考证到对应的实验台进行实验操作考试。各地在考试组织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固定一调整”的规定,不得将实验台台签号固定不变。要规范考生抽签程序,确保考生抽签确定考题的随机性。
3.考务人员教育和培训。各地要做好考务人员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使考务人员按照统一、规范的流程开展考试工作;要强化监考教师的培训,切实做到评分尺度统一,确保监考评分客观公正。
4.成绩登统及公布。各地要严密组织成绩登统工作,考点学校要设立专门的保密室,成绩登统过程中要做到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制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成绩公布方案,并提前公示考分公布时间和方式,坚决避免分数登统、管理、公布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各地要按照当地中招成绩复核办法,制订考生分数复核程序和办法,考场视频资料和学生考试过程中的试卷、答题卡管理按照当地中招管理规定执行。
六、考试巡视工作
为强化过程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平稳运行,省教育厅届时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内容包括各地考试领导和组织实施情况;考点设置、考务组织、考场设施情况;考试所用器材及耗材准备情况;考生抽签情况;落实“三固定一调整”情况;评分和成绩登统情况;考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开考10日前,上报本地考点设置情况和具体开考时间;5月20日前,上报考试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参考人数、考生成绩汇总分析、考试组织情况等。联系人:郭俊彩,联系电话:13937175180,(0371)66378072,邮箱:hjsgb@126.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