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032
    • 生成日期:2018-01-22 09:30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财〔2018〕49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22 09:30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转发教育部财务司 财政部教科司《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省属学校、教育事业单位,中央驻豫学校:
  为做好2017年教育经费统计年报编报工作,现将教育部 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司《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7〕822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依法统计
  各级教育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审核,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教育经费统计职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经批准的统计调查制度及时向本级教育经费统计部门提供教育经费统计所需的资料,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漏报、随意改动数据。
  二、时间要求
  (一)教育和财政部门
  根据教育部全国汇总时间安排,拟定于2018年3月上旬召开全省教育经费统计汇总与审核会议,具体情况以后续会议通知为准。请各级教育、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本地工作进度,务必于全省汇总与审核会议召开前完成本地区数据的汇总与审核,严禁将问题堆积上移。
  (二)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
  1.由省教育厅直接统计的学校(单位)。请及时与省教育经费统计专家组取得联系,获取本学校(单位)代码包和上年数据包,填写2017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并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报表电子数据(使用软件导出功能:数据传输——数据上报,不要修改软件自动生成的电子数据包名称)发送至shangbaoshuju@163.com,同时将纸质报表加盖本学校(单位)公章后寄送至省教育厅(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财务处张冠峰收,邮编450018;请使用邮政EMS或者普通平信)。
  参加省教育厅部门决算会议的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统计报表随省教育厅决算会议一并上报,会议时间见本年度省教育厅部门决算会议通知。
  由省教育厅直接统计的学校(单位)名单,详见附件4;高等学校有中职附设班的应分别填报。
  2.其他学校(单位)。按照财务隶属管理,分别由相应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计与审核,具体工作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三、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财务处:张冠峰 0371—69691271  18595629796
  省财政厅教育事业处:许莹莹 0371—65808606 18539266885
  省教育经费统计专家组:王文江 0393—8991712 15839339367;苏志力 0391—2992856 13598513216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