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阳光校园落实安全责任 我省颁布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8-01-05 17:49 来源: 河南法制报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在全国省级教育部门中率先颁布了《河南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促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增强新时代全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意识、责任自觉意识、行动自觉意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治理格局,全面提升全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水平。
实施细则明确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教育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综合治理与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师生安全感达到90%以上,力争不发生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暴力恐怖案件、邪教类案(事)件、极端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刑事治安案(事)件、公共安全事故;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学校)及主管领域矛盾纠纷和不安全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法治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学校)在建立完善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后,要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把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和单位,落实到责任人。
细则还规定,对获得平安校园的学校,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奖励,但是如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或约谈、通报,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王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