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的通知

教办发规〔2017〕7号

2017-05-11 14:3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成人高等学校,教育厅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6〕244号)要求,切实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现将《教育系统基建统计年报制度》随文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件下载及安装方法
  本报表按照《教育系统基建统计年报制度》,采用教育部开发的全国教育基建统计系统填报。各填报单位请登录“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进入“专项统计”中的“全国教育基建统计系统(http://www.stats.edu.cn/jjdf.aspx)”页面下载安装“单机版教育基建统计软件(2016年12月19日)”进行填报。
  二、填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基建统计年报工作,按照《教育系统基建统计年报制度》的总说明和指标解释认真组织填报。填报工作要做到数据准确,并注意表中数据因果关系的平衡和历史延续性。填报完毕请使用软件系统提供的审核功能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
  2、报表填制完毕后,请使用系统打印功能打印,并按要求上报。
  3、如2015年度无基建项目,请在002表中填“0”并上报。
  三、上报方式
  1、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省教育厅直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请于2017年2月17日前将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印章(只上报001、002表)一式两份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2、教育厅直属学校以外的中职学校和基础教育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组织填报,并统一汇总审核后,经主管领导审阅加盖单位印章,于2017年2月17日前将纸质报表(只上报001、002表)一式两份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同时报送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统一使用年报软件自动生成数据(注:生成的电子数据文件名必须为jjj1.dbf和jjj5.dbf,请勿更改),压缩打包后用本地名称命名。
  联系人:苏磊(地市),赵琳霖(高校、教育厅直属单位)
  联系电话:0371-69691887
  电子邮箱:fgcjj@163.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726房间。邮政编码:450018(邮寄文件请使用中国邮政EMS)。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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