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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记者协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好新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29 11: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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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记者协会

关于评选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好新闻”的通知

教办秘〔2016〕845号

中央驻豫及省有关新闻单位:

  2016年,在中央和省宣传部门的指导下,中央驻豫及省有关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积极宣传我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密切关注教育系统出台的新政策、新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关注关切,采写了一大批深受群众喜爱、读者欢迎的好作品、好节目。据不完全统计,中央驻豫及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共刊播刊发教育新闻报道2000多篇,营造了教育优先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服务了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表彰在我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记协决定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进一步发挥教育新闻在新形势下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导向作用,使教育新闻宣传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教育改革与发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创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进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评选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之间,在中央新闻媒体及省级媒体上刊播刊发的反映河南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新闻稿件。

  三、评选要求

  1.参评作品须是在限定时间内公开刊播刊发的新闻作品。

  2.符合评选范围的作品按消息、通讯、评论分类,并填写参评表一式10份。

  3.报刊参评作品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9份;音像参评作品除报送录音(像)带(或光盘)1份外,还须附文字稿本10份。

  4.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人:杨晓谜,电话:0371—69691261,邮箱:784971358@qq.com。

  四、奖励办法

  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记协将组织专家和资深新闻工作者组成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附件: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好新闻”参评表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记者协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