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档案馆业务建设“十三五”(2015——2020)规划

发布日期: 2017-12-25 15:54     来源:河南省档案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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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档案馆业务建设“十三五”(2015——2020)规划
  序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阶段,是河南基本形成现代化建设大格局、让中原更加出彩的关键时期。省档案馆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二五”期间,省档案馆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馆藏档案1522.79万卷、又884.14万件,资料271.52万册,比“十一五”末增长69.03%,馆藏结构进一步改善,馆藏内容更加丰富。档案利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绩。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开放档案全宗1.29万个,开放档案416.47万卷、又94.58万件,年接待利用者递增10%以上,政府公开信息利用工作日趋完善,档案利用、展览、编研成果丰硕,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各级档案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省档案馆新馆开工建设,郑州市、南阳市新馆建成投入使用,47个县(市、区)档案馆纳入中央投资规划,在建或已建成投入使用,鹤壁市、长垣县等地依靠自身财力,新建、改建或扩建档案馆舍,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总面积达44.15万㎡,比“十一五”末增长63.16%,档案保管条件、安全保障措施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明显改善。围绕“三个体系”建设的大力推进,各项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稳步发展。档案法制建设逐步完善,新修订、出台了一系列档案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治档步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扎实推进,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成效显著,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步伐加快,档案馆异地异质备份工作全面铺开,全省创建国家一级档案馆10个,国家二级档案馆63个,国家三级档案馆3个,机关、国有企业和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率达到80%以上;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健康发展,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科学规范,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医疗合作、环境保护、社区管理、林权改革、土地确权、移民、网络问政等与民生相关的各领域建档工作有序开展,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6个、省级示范县22个以及一大批省级示范乡(镇)、村;档案科技、宣传、教育、保护工作力度加大,档案学理论研究日趋活跃,档案部门对外交流不断加强,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明显改观,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十二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今后档案工作的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还不平衡,有些地区档案事业发展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有些地区档案资源整合乏力、开发利用形式单一、信息化管理手段滞后,难以满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用需求;全省有近半数国家综合档案馆不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结构布局不合理,库容严重不足,设施设备落后,难以保证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档案法制建设和社会档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档案干部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这些困难和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省档案馆业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15号和豫办〔2015〕4号文件精神统领档案工作全局,以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档案工作为目标,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中心,以深化“三个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档案法制建设、人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深化改革为保障,进一步加大档案开放开发力度,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发展目标:到2020年,初步实现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基本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服务和支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的档案事业发展体系。即: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档案法规标准、规范的档案法制实施、严密的档案法制监督、有力的档案法制保障的档案法治体系,档案法治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档案资源更加齐全完整、丰富多元,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更加完善,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现各种载体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更加完善,档案的开发开放形式灵活多样,服务模式和方法方式更加便捷普惠,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程度明显提升;全面推进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网络化,不断创新档案信息化管理模式,加快与信息社会融合,初步实现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安全的基本条件和应急、灾备机制更加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健全,档案网络和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档案法治建设
  (一)加强和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建设。依据新修订《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制修订的《档案馆工作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家档案法规体系方案》、《各级国家档案馆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的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制度、标准和规范。
  (二)健全和完善档案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档案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坚持依法管理档案事务;推进档案行政执法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加强档案违法行为惩处和相关执法信息建库工作。
  (三)促进和提升全社会档案意识。做好档案“七五”普法规划、宣传工作,注重宣传方式、宣传领域的转变,引导社会各方面、各行业尤其是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明确各立档单位应当履行的文件材料定期归档和档案按时移交进馆的法定责任;推进档案部门依法公开、开放档案,维护公民利用档案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深化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一)丰富和优化档案馆藏。深入贯彻《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适时修订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进一步加大专业档案尤其是民生档案接收工作力度,依法开展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确保应进馆各类档案及时接收进馆;加大对境内外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档案资料的征集力度;鼓励开展口述历史档案、城乡档案记忆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等工作。贯彻落实豫办〔2015〕4号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2020年末实现馆藏档案总量比2012年翻一番,民生档案占馆藏总量的60%以上。
  (二)强化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形成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团体、科技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系统档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推动各单位制修订本机关、本系统的综合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实行各级机关所属机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和档案目录缴送备案制度。加大对各单位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开展检查、验收。开展二级机构重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三)推动企业档案工作健康发展。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档案工作监管界线和纳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的企业档案范围;加强终止、关闭以及产权变动国有企业档案处置工作,严防档案丢失、流失、损毁;贯彻落实《河南省产业集聚区档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经济开发区档案管理办法》、《河南省非国家所有档案管理办法》、《河南省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档案管理办法》等,加强对非国有企业、新经济组织、新兴行业、新兴产业档案工作的指导与服务,树立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先进典型,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境外档案工作的指导。
  (四)加强对项目档案的监督管理。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导,规范项目档案监管指导和验收程序;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检查,实施对有关行业和系统项目档案的专项巡回检查;深入推进南水北调工程、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建设等重点项目档案工作,做好跟踪指导、服务。
  (五)完善农业农村和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制修订《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档案工作制度办法;专项检查土地确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等档案管理工作;探索县级综合档案馆对农业农村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将档案工作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继续开展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乡、村创建活动;贯彻《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将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社区档案纳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
  三、不断完善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一)加快档案整理、鉴定、开放和开发工作步伐。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进一步完善档案鉴定开放工作机制和程序,对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民生方面的馆藏档案进行提前鉴定,依法开放到期应开放的档案。进一步完善档案开放利用制度和方式方法,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办档案信息查询远程利用窗口,提供档案网上公布和档案利用在线服务,实现就地查询、跨馆出证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信息报送、收集、利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利用政府公开信息的需求。
  (二)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与有效利用。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着力加强资政服务,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服务;要优先开发、数字化民生档案,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要大力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举办有影响、高质量的档案陈列展览,举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档案流动展览;要深入挖掘档案信息资源,编辑、拍摄、出版一批有价值、高品位的档案史料和档案文化产品,提升档案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社会认知度和社会满意度。
  四、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一)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档案馆建成数字档案馆,50%的县建成数字档案馆或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继续开展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适时启动数字档案室建设示范试点评价和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工作,建设一批涵盖不同模式、涵盖不同层级、涵盖前沿做法的示范单位。探索采用物联网、大数据、智慧管理等技术,提高档案馆(室)业务信息化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服务水平。
  (二)提升电子档案管理水平。贯彻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各类办公系统、业务系统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通过推进电子会计档案管理促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文件归档管理工作;在有条件的部门开展电子档案单套制(即电子设备生成的档案仅以电子方式保存)、单轨制(即不再生成纸质档案)管理试点;探索电子档案与大数据行动的融合;研究重要网页资源的采集和社交媒体文件的归档管理办法;加强电子档案长期保存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省档案馆建立电子档案接收管理平台,实现对省直单位电子档案的在线、离线接收。
  (三)搭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档案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与国家、省、市档案业务互联互通。省档案馆建立全省馆藏档案目录检索中心和分布式数据库,搭建全省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制定档案数据的开放计划,落实数据开放与维护的责任。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加快建立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民生档案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
  五、持续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一)加强档案馆库建设。协调推进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档案馆馆舍达标,扎实推进列入中央投资规划的县级档案馆舍建设项目,未列入中央投资补助的县(市、区)要履行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新馆建设步伐。启动“标准档案室”建设,促进机关档案室硬件建设规范化。
  (二)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完善落实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健全落实档案信息安全制度,强化技术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完善档案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程序;加强对涉密档案信息管理;加强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的监管;强化档案人员保密意识;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改善档案库房环境,加强档案保护修复;开展档案资源异地异质备份;制定数字档案馆应急处理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加强档案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落实等级防护制度,保障操作安全、接入安全、运行安全和应用服务安全。继续开展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活动。
  实施项目
  一、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项目
  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的投入。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对馆库面积严重不足、服务功能相对滞后的国家综合档案馆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省档案馆、周口市新馆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封、平顶山、焦作、漯河、三门峡市加快新馆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已列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县级档案馆项目建设。按照豫办〔2015〕4号文件要求,2016年清除“无库馆”,2020年前,把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安全保密、服务便捷、节能环保的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
  二、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
  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规划》要求,建立全省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专题库,组织各级档案馆做好全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的选题、申报、实施。各级档案馆在争取中央财政落实项目的同时,也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的保障支持。
  三、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加快数字档案馆建设步伐。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集中力量、整体推进;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也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按照豫办[2015]4号文件要求,2020年前,省、省辖市、县级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数字化比例分别达到60%、75%、50%以上。按照国家档案局的部署,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档案馆全部建成具有接收立档单位电子档案、覆盖馆藏重要档案数字化副本等功能完善的数字档案馆;50%以上的县建成数字档案馆或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落实中办发〔2014〕15号、豫办〔2015〕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支持保障。加强执行规划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和各有关部门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逐项细化、逐年分解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与评估机制,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完善考核机制
  在不断完善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同时,建立实行档案馆(室)业务考核评估制度,建立基于风险评估的企业档案管理体系评价模式。考核指标除了硬件条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以外,更注重档案基础业务的绩效,包括档案的收集移交、整理保管、开发利用等情况。
  三、重视人才培养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把专业人才培养与档案事业同步推进,促使档案专业人才的规模、质量和结构与档案事业发展相协调。加强与档案院校的通力合作,培养和造就一批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切实抓好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全省档案专业人才信息库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骨干作用。
  四、强化科技支撑
  积极应对新技术、新业态发展对档案工作的要求和影响,组织引导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档案科技项目研究,加强档案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促进档案事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档案学会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档案学基础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
  五、借力舆论宣传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档案宣传工作的主导权和主动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档案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树立档案部门服务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展动态、典型经验等,有效传播优秀档案文化,扩大档案工作的影响力。
  六、密切合作交流
  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发展思维,学习借鉴相关行业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创新档案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探索档案区域协作发展模式,发挥各自潜能和优势,促进馆际合作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合理化、最大化;鼓励档案社会化服务,弥补发展短板和不足,为档案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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