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2017-12-21 17:15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永城市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评估组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洪斌出席汇报会并讲话
12月19日至20日,省政府评估组对国家三类城市永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组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洪斌出席汇报会并讲话。省政府办公厅、永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评估组专家、永城市语委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了评估汇报会。
尹洪斌代表省政府评估组指出,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是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文化品位的重要依据,是和谐社会文明氛围的重要象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新时代对语言文字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分析研判当前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勇于变革和创新,把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努力在促进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
尹洪斌强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全面依法推进我省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不断提升我省语言文字工作水平。评估组专家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练运用评估细则,按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用实际行动维护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汇报会后,评估组专家先后对永城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重点领域的16个单位和语言文字示范一条街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察看环境、抽样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测试、座谈等形式,严格按照要求、细则完成各个项目的考察和评估,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在反馈会上,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处长闫俊山代表省政府评估组宣布永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通过评估验收,至此,我省10个省直管县(市)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全部按省政府要求圆满完成。
(语言文字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