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及时划拨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贴息的通知
-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549
- 生成日期:2017-12-15 10:42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 发文文号:教资助〔2017〕1059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及时划拨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贴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5 10:42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及时划拨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贴息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财政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7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7〕12号),向我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考入中央及省外高校的学生,风险补偿金和贴息由中央财政负担;在本省高校就读的省属高校和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学生,贴息由省级财政负担,地方财政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省级财政和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各负担50%;考入市属高校的学生,贴息由市级财政负担,地方财政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市级财政和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各负担50%。
按照上述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分担办法,省教育厅、财政厅对2017年度发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市、县级财政应负担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进行了核定,具体金额见附件。有关市县财政部门应将本级应负担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及时拨付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贴息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6月20日前将风险补偿金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财政直管县按上述时间要求直接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账户名: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账号:410101010100005005
开户行:中原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银行行号:313491099023
联系人: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徐晓伟 电话:0371-65798539
省财政厅教育事业处 许莹莹 电话:0371-65808606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