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辉市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2017-12-14 15:12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12月5日至6日,新乡市政府组成评估组对卫辉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评估组组长新乡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树正,新乡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科长张纪红,卫辉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海潮,卫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语委主任浮俊红,语委各成员单位、迎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评估组专家参加了评估汇报会。

    会议由张纪红主持,浮俊红代表卫辉市政府作了工作汇报。最后,冯树正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落实《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基本途径,是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提升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的需要,是扩大开放、增进交流的需要,更是加快城市规范化进程的需要。一个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他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评估组专家要坚持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练运用评估细则,按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验收期间,评估组专家深入到卫辉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的16家单位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查阅档案、现场测试等形式,对卫辉市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估,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6日下午,评估组进行情况反馈并宣布卫辉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新乡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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