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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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544
- 生成日期:2017-12-14 13:32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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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师〔2017〕1035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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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省教育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有关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号)和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意见》的通知(豫教师〔2010〕209号)精神,确保2018年我省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顺利到中小学校任教,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政策是国家促进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是我省基础教育战线宝贵资源。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国家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合作,精心制定本市、县(市)2018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方案,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相关协议,落实工作岗位,组织双向选择,做好派遣、接收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确保有编有岗。
二、及时报送岗位信息。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结合2018年6所部属师范大学河南籍免费师范毕业生专业结构情况(见附件2),确定上报2018年本地区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和岗位。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岗位需求计划统计表(见附件1)加盖当地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四部门公章后,于2017年12月20日前由各地教育局统一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师范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省教育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按要求加盖学校及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公章后可直接报送。
三、积极组织双选活动。免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条件的来豫学生)就业采取省内双向选择和回生源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统筹安排两种方式。各地就业岗位信息经省教育厅汇总后统一上网公布,供免费师范毕业生选择,同时向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提供免费师范毕业生个人信息,供用人单位和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省教育厅将在学生寒假期间会同有关部门择时举办2018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专场双选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主动做好招聘工作,积极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我省免费师范毕业生沟通联系,做到早安排、早介入,争取工作主动,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履约违约管理。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通过双向选择在省内中小学就业的毕业生,须由拟接收学校报经所在教育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签约。未能通过双向选择就业的毕业生,应于毕业前向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提出书面就业申请,由生源地安置工作。因毕业生未主动联系,故意不向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报到的毕业生,档案材料由当地教育部门保管,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河南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联系人: 刘海涛;电 话:0371—69691697;邮 箱:sfcLht@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