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公布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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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537
- 生成日期:2017-12-11 10:56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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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高〔2017〕1039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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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482号)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在学校开展校级教改立项的基础上,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我厅决定批准郑州大学《基于“专创融合”的地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构建与实践》等694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予以立项建设,其中重大项目6项,重点项目177项,一般项目511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
二、省教育厅对省级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学校对省级一般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并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相应配套,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三、我厅负责省级教改项目的指导、检查和验收鉴定。学校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保证相应经费投入,加强年度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四、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由学校提出变更意见,报教育厅审批。其中重大项目主持人需在12月底前举行开题报告会,邀请相关领域国家或省内专家学者参加,进一步明确研究思路、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学校提出开题要求。开题报告会情况作为项目成果鉴定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高校要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深入研究新时代下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措施和方法,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以教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