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鄢陵县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2017-12-08 17:08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12月5日至6日,许昌市政府组织评估组对鄢陵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张伟进,市政府四科科长李孝,鄢陵县副县长靳喜民,鄢陵县语委各成员单位、迎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评估组专家参加了评估汇报会。

    会议由李孝主持,靳喜民代表鄢陵县做语言文字工作汇报,张伟进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途径,是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是提升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的需要,是扩大开放、增进交流的需要,更是加快城市规范化进程的需要。

    他强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重在实效”的指导思想,帮助城区居民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督促和引导“四大重点领域”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评估组专家深入鄢陵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15家单位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查阅档案、现场测试等形式,对鄢陵县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估,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6日上午,评估组召开反馈会,宣布鄢陵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许昌市语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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