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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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17-12-08 15:23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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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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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7-12-08 15:23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文化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落实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夯实戏曲艺术传承发展基础,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学校教育与院团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部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培养德艺双馨的戏曲专业人才。
  二、目标任务
  健全戏曲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建立豫剧、曲剧、越调等剧种与院校戏曲专业相对应、戏曲人才需求和戏曲教育培养相平衡、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衔接、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戏曲人才培养体系;着力支持基层戏曲院团发展,加强地方戏曲人才培养,推动形成符合戏曲艺术人才培育规律、适应戏曲行业发展需要的戏曲教育新模式,为戏曲传承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地方戏曲专业发展。河南是戏曲大省,要以豫剧、曲剧、越调等地方戏曲为重点,结合戏曲艺术传承发展规划,指导高等院校、中等艺术职业学校结合自身优势与基层戏曲院团需求设置戏曲专业,培养一批高水平的豫剧、曲剧等地方戏人才。
  (二)完善戏曲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发展戏曲中等职业教育,巩固其基础性地位,尊重戏曲早期专业型教育独特规律,以培养戏曲表演人才为重点,加大生源保障力度。创新发展戏曲高等职业教育,以提高戏曲人才的艺术和技能水准为重点,强化戏曲教育的职业优势。建立戏曲表演、导演、戏曲教育、戏曲器乐、舞美服装、戏曲文学、戏曲作曲、理论研究、戏曲影视、艺术实践等戏曲教育综合体系,贯通戏曲中等职业教育、本科、研究生教育,促进戏曲教育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戏曲青年拔尖人才和戏曲创作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高层次戏曲教育领域的艺术研究与创新能力。建立培训基地,推动河南大学、河南艺术职业学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等设有戏曲表演专业的高校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戏曲教学师资培训班,普及提高豫剧等河南地方戏知识和声腔技能,并使其常态化。重视戏曲从业人员职业规划,积极推进戏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构建戏曲专业人才终身学习机制,提高戏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支持戏曲院校帮扶群众戏曲工作,提高戏曲工作者创作和表演水平。
  (三)创新戏曲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戏曲院团育人的重要主体作用,鼓励校团共建实训基地,推行校团合作培养人才。开展名家传戏活动,将传统的口传心授和现代戏曲教育相结合,完善戏曲表演专业教学标准,制订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戏曲专业类”统编教材并推广使用。继续支持一批高校成立“艺术名家戏曲艺术工作室”,推广中职院校“艺术名家大师班、工作室”等人才培养模式。委托有条件的高校招收戏曲本科生班、研究生班。推行订单培养,促进专业与职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戏曲创作表演过程对接,加强对戏曲舞美设计、戏曲导演、编剧等的人才培养。推广“剧目驱动教学”、“演学结合”、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戏曲教育合作交流与资源整合,推进协同创新,提高人才培养的效率和效益。在高校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中增加戏曲内容的学习,使学生在校期间掌握一定的戏曲专业知识,并可熟练演唱(表演)几段经典戏曲曲目。
  (四)鼓励院团深度参与实践教学。推动艺术院校与戏曲院团合作办学。依据《职业院校表演艺术类专业顶岗实习标准》,院团与学校要做好对接,共同制定戏曲专业实施性实习方案,确保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鼓励戏曲专业学生到当地戏曲院团实习、排戏、演出;院团要结合学生的专业或行当进行培养。院校与院团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共同做好实习安全、劳动保障、支付合理报酬等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推进招生与用人一体化。各地文化、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戏曲事业发展的需求研究编制戏曲人才需求报告,指导院校制定戏曲人才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力争做到以需定产、供需平衡。院校要根据戏曲院团需求,适度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与合作戏曲院团共同研制招生与用人方案,改革考核方式、内容和录取办法,提高生源质量。支持艺术院校与戏曲院团联合培养濒危剧种人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艺术院校招收普通中小学生入学,特别是地方戏考生提供便利。积极探索更加符合戏曲专业特点的招生考试办法及中高级戏曲人才贯通培养办法。各地院团可适当降低招聘人才的学历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戏曲院团待遇。
  (六)建立健全戏曲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制定戏曲专业教学、教师资格、实训基地等方面的标准;健全评估制度,完善戏曲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择优推出部分戏曲专业人才优质培养单位,遴选一批戏曲人才培养基地和示范专业点,通报表扬部分优秀戏曲专业专兼职教师,全面提升各地戏曲教育教学质量。
  (七)搭建平台展示教育教学成果。办好全省戏剧大赛、青年戏剧演员大赛、中国豫剧节、全省学生戏曲(戏剧)节、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戏曲赛项等专业赛事和活动。创新戏曲专业教学交流形式,开展戏曲教学名师、戏曲行当、戏曲流派、地方剧种等专题交流学习活动。通过展示交流活动,发现、选拔一批优秀戏曲专业人才,吸纳进入戏曲专业人才库,优先推荐进入戏曲院团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宣传部门及文化、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发展戏曲教育的主要责任,将戏曲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抓好具体实施,建立督导制度,做好政策落地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整合多方力量,共同推动工作;省文化厅负责指导院团开展对戏曲专业人才的选拔、培养,支持校团合作,储备人才库;省教育厅指导各级学校做好戏曲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等整体规划,开展好学生戏剧节、戏曲赛事等交流活动,提升戏曲专业教育教学质量;省财政厅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级宣传部门及文化、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发改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加大对戏曲教育扶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戏曲教育的投入、捐赠。对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戏曲教育的捐赠,按税法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地方各级财政、教育等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成本、财力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职业院校戏曲专业生均拨款标准。
  (三)健全师资队伍。建立健全戏曲专业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标准。鼓励相关院校聘用(聘任)戏曲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优秀演员担任兼职教师,支持相关院校通过多种方式吸收社会优秀人才参与戏曲教育,建设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文化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