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528
    • 生成日期:2017-12-05 09:22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基一〔2017〕1026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05 09:22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宋庆龄奖学金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旨在弘扬宋庆龄爱国主义精神,树立优秀少年儿童榜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3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宋庆龄的崇高精神,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中小学生从身边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引导和激励中小学生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奖项设立
  本届奖学金全国共奖励1542名优秀学生,分配我省名额为68人,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1本,奖学金500元。
  三、评选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四、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良好,认真践行《中小学生守则》,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诚实守信,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2.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
  3.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
  4.有特别突出的事例,真实感人,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五、评选要求
  1.认真做好候选人的确定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推荐工作,发现身边的榜样,把候选人推荐工作作为引导中小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的过程。各地名额分配办法要统筹考虑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段的均衡性,照顾到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往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不再被确定为本届候选人。
  2.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各地确定推荐人选后,必须在被推荐人所在学校、家庭所在地社区、村等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同时,应公布学校、县(市、区)和市三级负责此项工作单位的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3.认真填写报送材料。候选人所在学校和当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填写《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2),“主要事迹”一栏要用事例来讲述学生的生动故事。要引导被推荐者用自己的语言填写自我表述、心愿和梦想,讲心里话、真心话。每位候选人须附二寸免冠照片1张,牢固粘贴于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两份,连同《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填写盖章后,纸质材料于12月26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基教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申可
  联系电话:0371-69691893
  邮箱:jytjjyc@163.com
  附件:1.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1
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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