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禹州市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2017-12-04 10:51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11月29日至30日,许昌市政府组织评估组对禹州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绍英、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张伟进,禹州市常务副市长何长成、副市长牛艳伟,禹州市语委各成员单位、迎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评估组专家参加了评估汇报会。

    会议由张伟进主持,牛艳伟代表禹州市做语言文字工作汇报,李绍英做动员讲话。她指出: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途径,是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是提升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的需要,是扩大开放、增进交流的需要,更是加快城市规范化进程的需要。  

    她强调禹州市的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重在实效”的指导思想,帮助城区居民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督促和引导“四大重点领域”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评估组专家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按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专家深入禹州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17家单位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查阅档案、现场测试等形式,对襄城县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估,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30日下午,评估组召开反馈会,宣布禹州市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许昌市语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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