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县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2017-11-27 10:15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11月22日至23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组织评估组对孟津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评估组组长、洛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高丽萍,评估组副组长、洛阳市教育局副局长韩经权,洛阳市教育局中小学教研室主任、洛阳市语委办主任王志奎,孟津县人民政府县长宗国明,副县长李松奇、评估组专家及孟津县15家受检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评估汇报会。洛阳市8个县(市)派出观摩团全程观摩了评估过程。

    宗国明主持会议,李松奇代表孟津县政府作了工作汇报。高丽萍代表市政府评估组强调: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既是对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检验,也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的有效途径,对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规范水平,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深远的影响。

    评估验收期间,评估组对孟津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考察和评估,实地查看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深入到孟津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查阅档案、现场测试等形式,对孟津县 15家单位进行了评估验收,对评估验收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23日下午,评估组召开反馈会,宣布孟津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洛阳市语委办供稿)

责任编辑: 纠错】【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