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2017年“全面改薄”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六、八标段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2017-11-24 09:22 【浏览字号: 来源: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虞城县2017年“全面改薄”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六、八标段二次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虞城县2017年“全面改薄”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六、八标段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7】080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7】91号
 
  二、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第六标段:课桌凳,控制价1440000元;
 
  第八标段:图书,控制价1425600元。
 
  三、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3日8点至2017年10月27日18点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7年11月21日
 
  2、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张松道、刘文、祝志超、吕尊、李建军
 
  五、评审结果:
 
  第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创新卓越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富丰路4号8层08B03室(园区)
 
  报价:137617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陆仟壹佰柒拾贰元整
 
  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质保期:5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富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安县海安镇谭港村18组
 
  报价:1280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零壹佰陆拾元整
 
  项目完成期:签订合同后55个日历天内完成
 
  质保期:8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商丘正扬家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虞城县至信三路西段南侧
 
  报价:137617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陆仟壹佰柒拾贰元整
 
  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
 
  质保期:5年
 
  第八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书韬图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富丰路4号15层15B05
 
  报价:1297586.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柒仟伍佰捌拾陆元整
 
  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后28个日历天内完成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文博致远图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富丰路4号
 
  报价:1320153.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零壹佰伍拾叁元整
 
  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万策图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1号楼8层2单元801
 
  报价:1215218.7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伍仟贰佰壹拾捌元柒角整
 
  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第六标段淮阳县康平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签字不完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对招标人资信证明的要求;洛阳市格蕾特办公机具有限公司未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2.9的要求;虞城县世博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附件7-10属于招标公告第二章Ⅱ招标人须知20.3对于无效投标的一般规定(2)的事项。以上3家单位均未通过初步评审,其他7家单位通过初步评审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第八标北京邺水朱华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签字不完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对招标人自信证明的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北京世纪蓝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出现不同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Ⅱ20.4.3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其他9家单位通过了初步评审,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七、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1日
 
  七、监督单位:
 
  虞城县采购办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20279
 
  招标代理: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君益
 
  联系电话:0371-5562120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29号天一大厦B座2101室
 
  传真:0371-63818113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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