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2017-11-23 11:0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催报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民办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省教育厅于2017年9月7日印发了《关于召开2017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布置和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教办发规〔2017〕610号),要求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于11月6—10日上报本单位2017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截至目前,绝大部分单位均已按照要求上报了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但仍有部分民办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在我厅多次电话催报的情况下,未能上报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已经影响了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汇总工作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规定,请未上报高等学校基层统计报表的单位于11月28日前按《通知》要求将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上报我厅,对拒不上报的单位,我厅将按照规定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发规〔2014〕47号)要求,各民办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是否按要求参加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将作为2017年民办学校年检的重要内容。
  附件:暂未上报统计报表学校(机构)名单
  2017年11月22日
  暂未上报统计报表学校(机构)名单
  河南信息工程专修学院
  河南高等社会科学进修学院
  河南华夏专修学院
  河南教育国际交流专修学院
  河南金城国际教育培训中心
  河南津孚国际专修学院
  河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辅导中心
  河南利华高等教育中心
  河南秘协秘书进修学院
  河南省卫生人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中心
  河南通用航空专修学院
  河南新闻进修学院郑州白求恩医学专修学院
  郑州财贸专修学院
  郑州高等职业专修学院
  郑州国际工商专修学院
  郑州经济专修学院
  郑州理工专修学院
  郑州商都专修学院
  郑州文理专修学院
  郑州医药专修学院
  郑州中华职业专修学院
  郑州中原理工专修学院
  郑州仲景国医专修学院
  河大高教自考应用美术专业洛阳辅导站
  洛阳东方成教培训中心
  洛阳经济专修学院
  洛阳经贸专修学院
  洛阳商贸专修学院
  洛阳市外贸专修学院
  洛阳市西工电大高教辅导中心
  洛阳现代管理进修学院
  洛阳新艺影艺专修学院
  洛阳职工科技学院培训中心
  安阳高等专修学院
  安阳周易专修学院
  焦作创业高等人才培训中心
  焦作自修学院
  林州科教专修学院
  南阳市高教自考辅导学院
  南阳书画函授进修学院
  南阳新闻高等教育辅导学校
  (学校排名不分先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