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原阳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2017-11-20 17:27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11月14日-15日,新乡市政府组成评估组对原阳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评估组组长、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接待办主任张华,评估组副组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树正,原阳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保明,原阳县县委副书记李艳,原阳县语委主任、政府副县长朱莉,语委各成员单位、迎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评估组专家参加了评估汇报会。

    会议由冯树正主持,朱莉代表原阳县政府作了工作汇报。最后,张华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落实《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基本途径,是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提升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的需要,是扩大开放、增进交流的需要,更是加快城市规范化进程的需要。他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评估组专家要坚持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练运用评估细则,按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验收期间,评估组专家深入到原阳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的16家单位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查阅档案、现场测试等形式,对原阳县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估,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15日下午,评估组召开反馈会,宣布原阳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新乡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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