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三批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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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505
- 生成日期:2017-11-15 13:42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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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职成〔2017〕949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三批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5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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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三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推进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打造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品牌,现就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三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一批建设项目(试点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5〕489号)确定的项目建设原则,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中建设76个示范、特色专业,包括中德职业教育合作专业建设15个、技能大赛优势专业建设14个、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47个等3类专业(名单见附件1),作为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的第三批建设项目。
二、工作程序
(一)确定试点专业。各项目学校优先选择一个代表本校专业建设水平、具有办学传统及特色的专业承担试点任务,以建设试点专业带动学校其他专业加快发展。医药卫生、教育、司法服务等三类国控专业及计算机应用专业暂不申报。汽车、数控、电子电器、会计、机电等五个门类的专业实行总量控制,学校在申报这五类专业时,须同时申报一个备选专业。
(二)编制《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各项目学校按照建设原则和建设任务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专业建设实际,编制《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提出的建设目标要基于当前专业现状和发展预期,建设期满达到《河南省品牌示范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基本验收标准》(附件3)要求。同时,《建设方案》(附件4)要能够科学规划该专业建设目标,根据目标提出逻辑清晰、具可操作性的实现步骤,学校申报的专业属于省品牌示范校或特色校项目重点建设的骨干专业的,须明确提出显著高于原验收目标、具有创新性的建设任务与建设目标。《任务书》(附件5)要能够真实反映学校客观基础和能力,明确分年度任务目标,具备可考核性。
省教育厅将组织由教育教学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对申报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审核,视情况组织由项目学校校长、专业带头人等参加的项目研讨会,考察学校管理者和专业负责人对项目建设的认识,反馈对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修改意见。对《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编制不符合要求、修订后仍不能满足试点建设条件的,将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督促整改建议,暂时冻结项目启动资金,直至整改合格具备建设条件。
(三)实施项目建设。各项目学校按要求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并经审核通过后,各校按照拟定的方案开展建设。建设期为1至3年,至第二年8月为一个项目建设年,每年进行建设进展情况的中期检查。建设期满,省教育厅将按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对项目学校进行验收,验收采取评审材料、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程序见附件6)。建设成效显著、特色突出的项目学校,将对学校予以资金奖补,优先支持申请第二个品牌示范专业或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学校,将进行通报并不再支持其它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的申报。
(四)开展交流协作。省教育厅依托省中职品牌示范校特色校建设项目执行办公室开展试点项目建设的交流协作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开展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协助组织项目研讨会、中期考核、终期验收等活动。办公室将在试点学校自愿参加的基础上,组织部分学校按照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原则成立专业建设协作组,同时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开展专业建设研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设计、建设经验交流等工作。
四、建设保障
(一)加强统筹,落实规划。各地要依据本地区的《2015-2018年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规划》,加强专业建设统筹,促进专业布局调整,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相关专业,培育优势专业、减少重复建设、避免跟风建设。
(二)加大投入,严格管理。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通知》(豫财教〔2017〕94号)要求,省财政2017年按照因素分配法对每个项目学校拨付了专业建设启动资金,学校主管部门应给予学校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学校要通过自筹、校企合作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原则上均不得少于省财政启动资金。各项目学校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2〕70号)“第四章资金管理”中“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省财政拨付的专业建设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内涵建设,学校主管部门支持资金和自筹资金可依建设需要在符合财务规定的前提下自主安排使用。
(三)材料报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将有关学校的申报材料汇总审核盖章后于12月29日-12月31日送至省教育厅(省属学校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直接报送)。材料包括各学校分别装订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一式3份,市(县)教育局制定的《2015-2018年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规划》1份。所有文件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装订,纸质素面封皮,同时报送电子版。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D822室。
电话:0371-69691878,联系人:魏恒
邮箱:69691878@163.com
附件:1.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名单
2.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任务
3.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具体要求
6.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验收程序(试行)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8日
附件1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学校名单
一、中德职业教育合作专业建设(15个)
1.河南省商务学校
2.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
3.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4.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
5.郑州市卫生学校
6.郑州市国防科技学校
7.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8.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9.许昌技术经济学校
10.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11.灵宝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2.正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3.邓州市卫生学校
14.新县职业高中
15.罗山县中等职业学校
二、技能大赛优势专业建设(14个)
1.博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郑州测绘学校
3.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4.郑州市国防科技学校
5.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6.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2个专业)
7.河南信息工程学校
8.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2个专业)
9.郑州市卫生学校
10.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11.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2个专业)
三、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47个)
1.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2.嵩县中等专业学校
3.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
4.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
5.宜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6.伊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7.叶县中等专业学校
8.封丘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9.范县职业技术学校
10.台前县职业高中
11.濮阳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12.舞阳中等专业学校
13.卢氏县中等专业学校
14.南召县中等职业学校
15.镇平县工艺美术中等职业学校
16.内乡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7.南阳信息工程学校
18.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
19.桐柏县中等职业学校
20.方城县机电信息中等职业学校
21.民权县职业教育中心
22.宁陵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3.柘城县职业教育中心
24.睢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
25.虞城县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26.夏邑县孔祖中等专业学校
27.光山县中等职业学校
28.新县职业高级中学
29.商城县职业高级中学
30.淮滨县中等职业学校
31.潢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2.罗山县中等职业学校
33.息县职业教育中心
34.淮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5.沈丘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6.太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7.周口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8.郸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9.西华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40.扶沟县职业教育中心
41.上蔡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42.确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43.泌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44.正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45.平舆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46.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
47.固始县世纪中等专业学校
附件2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任务
品牌示范专业是指某一专业能够适应不同行业需求、形成专业群并在专业群中居于基础地位和领导地位的专业,该专业毕业生就业岗位的行业属性要求不高,可以跨行业大类就业。特色专业一般指向某一类特定行业的职业(技术技能)岗位或属于民族技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该专业毕业生就业岗位的行业属性要求较高,面向特定行业就业、一般不跨行业大类就业。
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是加强我省中职学校专业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校企共建,努力建设一批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和培养质量等内涵建设方面具有较高水平,获得用人单位认可并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品牌示范专业和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办学理念、办学模式和育人模式,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良好社会影响的特色专业。
一、完善专业建设管理机制。学校建立健全由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专家、教育教学专家、课程专家、学校骨干教师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并发挥其在专业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建立专业(技能)方向动态调整的论证、决策机制。根据专业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在校生规模,科学制订、完善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双证书”教育,建立校企合作共同教育、教学、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机制,将校企合作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二、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专业课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理论扎实、技能过硬、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建立教师合作发展机制,加强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实践。提高公共基础课教师对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的认知和理解,增强服务专业教育教学的意识和能力。聘请行业企业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参与教育教学,建立健全兼职教师培养、聘用机制。
三、改善专业实训教学条件。构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实训环境、课堂环境,通过环境熏陶,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树立学生的专业思想。加大校内实训教学设施设备的投入,教学工位与办学规模相适应,设备技术水平与企业生产实际对接。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共同组织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基地提供的工作岗位与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且数量能够满足学生顶岗实习需要,促进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技能。
四、优化专业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根据国家职业岗位分类、行业企业用人标准、人才市场需求等因素,明确专业定位。优化课程结构,校企合作共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以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服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为目标,贴近职业岗位工作实际,对接职业标准、行业规范,更新课程内容,逐步实现课程内容的综合化、模块化。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全面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逐步实行案例教学、情景教学、项目教学、仿真教学等适合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根据课程改革进展和教学需要,编写相应的校本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加强信息技术与专业教学的融合,不断积累、扩大、整理、充实数字化教学资源,创新专业教育教学中信息技术的应用形式。
五、改革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模式。坚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升能力为本位的教学质量评价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职业基本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把学生的职业道德养成和能力发展水平作为衡量专业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构建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学生等多方参与的专业教学质量监测机制和评价模式,改进质量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手段,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附件3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具体要求
建设方案应结构完整、简明扼要、逻辑清晰,符合专业建设规律,同时体现学校特色,保障措施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主要结构应包含如下几方面。
1.专业名称、所属专业大类。
2.专业现状(含专业建设回顾、专业定位分析,专业发展前景,专业基础条件等,500字以内)。
3.预期总体建设目标(含主要工作、成效、亮点等,500字以内)。
4.具体建设任务(2000字以内)。
5.建设进度及资金分配方案(500字以内)。
6.保障措施(不超过1000字)。
附件6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验收程序(试行)
本验收程序旨在做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建立验收专家与学校合作机制,高效完成专业建设任务,协力推动学校品牌示范和特色专业建设。
一、组建专家组
1.省教育厅建立由教学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的专家库。根据验收专业的类型、数量、分布等因素,按照回避原则,从库内专家中抽取组成若干专家组。专家组一般由3人或5人组成,另设一名专任秘书兼廉洁自律监督员。
应回避的情况包括:本人现任职或受聘的验收学校;验收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人员;直系亲属在验收学校工作或受聘于验收学校;其它应回避的情形等。
二、考察前准备工作
2.相关学习。验收专家应认真参阅有关工作文件。准确把握工作导向,深入理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内在规律与内涵实质。组织有关专业建设、现场验收等的培训。
3.确定日程。专家组确定组长后,由专家组长提出考察工作日程和专家组分工方案,以及验收考察中的相关事项。
4.现场考察前准备。接受验收任务后,专家应研读学校自评报告、建设方案、任务书等,对照《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基本验收标准》给出详实预审意见,供专家组预备会议讨论使用。
5.专家组预备会。进校前,专家组内交流研讨预审意见并制定验收工作现场考察方案,审议考察工作日程和分工方案。每位专家根据分工制订个人工作日程安排、根据需要制定访谈提纲。所有方案和日程由专家组秘书负责收集后交省中职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项目建设工作办公室存档。
三、现场考察程序
6.听取汇报。听取学校主要领导所作自评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应基于专业建设实际,包含学校专业建设概况、工作自我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特色或创新项目的简要说明等部分,一般不超过20分钟。
7.现场实地考察。根据验收标准、预审情况、学校汇报等有关情况,实地查看学校专业建设相关的场地、实验实训设备条件等专业教学条件;查阅专业师资材料、课程教学、教材等相关资料,填写《专家个人考察意见表》。
8.课程考察。首先是课程建设考察,专家从专业开设课程中随机抽取2-3门(须含1门专业核心课程),听取课程教学团队的陈述,重点围绕课程建设思路、教学组织与成效。课程教学团队代表可将教学大纲、教案、教材和主要教学参考资料、授课计划、多媒体课件及其他教具展示给专家。
其次是课程教学现场考察。专家组从学校提供的课程表中随机选择2-3门课程进行听课(含1门专业基础课)。两项考察后,专家应填写《课程建设(教学)考察记录表》。
9.深度访谈。依据专家事先明确的访谈目的和访谈提纲,视需要选择学校教学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学生等对象进行访谈。访谈结束后,专家填写《专项访谈记录表》。
10.专业剖析。专家通过访谈座谈、课程考察等形式增加对专业信息的了解。在全面、准确掌握该专业实际状态的基础上,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剖析,填写《专业剖析表》。
四、验收结论
11.专家组评议。现场考察完成后,每位专家须对考察获得的信息进行梳理和汇总,对分工考察的项目形成初步判断意见,并分别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基本验收标准》各项任务进行打分。由专家组组长召集进行评议,决定考察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建议。
12.结论建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专家组成员按照《河南省品牌示范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基本验收标准》要求,对专业建设状况进行投票(秘书不参与表决)。半数以上专家投票通过的,验收结论建议即为通过。
未通过的学校,专家组进行第2次投票。按半数以上专家投票的结果确定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的验收结论建议。
五、专家组反馈
13.专家组反馈。专家组将集体讨论形成的考察验收意见汇总后,向学校进行反馈,并报省教育厅。考察验收意见主要包括:专业建设工作概况、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建议等,其中,整改建议是反馈的重点内容。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现场不予反馈。
六、整改与回访
14.实施整改。验收学校应根据考察验收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当地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经当地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批复,并附支持整改政策和措施的整改方案报送省教育厅。学校按照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15.整改回访。现场考察结束半年或一年后,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进行整改回访。主要考察学校针对专业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当地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的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等。
七、材料报送
16.验收材料。考察验收结束后,专家组秘书负责向省教育厅报送考察验收有关材料。材料应由专家组集体讨论后,专家组组长签字。